区议员借议办作初选票站 建制人士质疑违反国安法 要求警方彻查
撰文: 陈绰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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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今日(21日)刊宪及生效,要求全体区议员宣誓。《香港01》今日独家报道,泛民初选案中借出议办的区议员,倘被定性为“协助颠覆国家政权”,很大可能被DQ,亦有机会被起诉。
建制派人士今日(21日)前往将军澳警署报案及递交请愿信,要求警方调查部分区议员去年借出议员办事处,作为初选票站,认为做法有违国安法、企图颠覆国家政权。
新民党成员陈志豪、民建联成员庄元苳均认为,如果参与初选的人士涉违反国安法,借出议办作初选票站的区议员即协助犯法,因此联同前西贡区议员温启明以及其他建制派人士,到将军澳警署报案及递交请愿信,举报西贡区内借出议办作票站的区议员,要求警方调查事件。
泛民主派的初选票站约250个,当中约半为议办。据消息人士透露,现时未有相关讯息表示,会以国安法起诉借出议办的区议员,惟未能排除其可能性,料要视乎律政司的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