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会案|汤家骅指判刑需具阻吓性:悼念六四不一定要去维园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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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去年在维园举行六四烛光晚会,24名民主派人士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其中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承认“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今日(6日)被判囚4至10个月不等。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根据法官判词,认为黄之锋判囚10个月并非特别长,因为经过2019年的社会事件,需要有阻吓性高的判刑。他强调,集会和平并非抗辩理由,而以往的非法集结案判刑亦难与现时相比,“经过19年的暴乱,唔可以期望法庭轻判。如果没有阻吓性,事件就会一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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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家骅:若六四集会不批 市民勿以身试法

汤家骅接受《香港01》查询时表示,法官的量刑及律政司的检控本身,都会随社会状况一直改变,而本港目前需要回复稳定,才符合法治精神。

下月是六四事件32周年,汤家骅呼吁,一旦支联会举办的维园烛光晚会不获批准,不希望市民以身试法,又指悼念六四可以有很多不同方式,“唔一定要到维园嘅。”

汤家骅。(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