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选委须申报BNO、外国籍? 麦美娟:唔敢公开应无资格参选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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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今日(19日)早上召开第二次会议,讨论修改选举制度。席间有议员问及,日后参选选委会的人士,是否需要在提交的表格或声明中表明自己是否拥有BNO、外国护照或居留权。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回应指不需要,但资格审查委员会日后会收集到相关资料。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对此表示相当不满,指这不是参选资格的问题,是候选人应该自行公开,反指如果连自己有没有外国护照都不敢公开,应没有资格参选,“与其畀人起底,不如自己讲出嚟啦”。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承诺稍后会研究如何改善相关安排。

麦美娟:被人查出嚟咪仲核突

麦美娟提到,在新安排下当然委员登记成为选委时须提交表格,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但没有提到是否需要在提交的声明中公开自己是否拥有BNO、外国护照或居留权。她要求不论任何界别,不论是选举产生还是当然委员,都需提供相关资料。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常任秘书长邓忍光表示,由于参选选委没有国籍上的要求,因此声明之中也没有相关安排,不过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问参选人取任何资料,至于当中是否包括外国护照相关资料,稍后会再作了解,但资审工作的流程并不会在条例中列明。

其后麦美娟反驳,这不是处理选委参选人的国籍、参选资格问题,而是一份声明,或是表格也好,列明他/她有没有外国护照,尤其是BNO,即使法例没有讲明要处理,但也可以提供资料,“既然资审会都有机会要问,与其千几个参选人逐个问,咁点解唔表格度就要佢提供资料?”邓忍光指,要考虑到如果在提名表格内包含的资料,日后需要公开放上网予公众查阅,因此国籍相关资料资审会最终都会拿到,问题只是是否公开。

麦美娟再指,这些资料其实公开也没什么大不了:“如果你参选得,要喺香港担任公职,连自己有冇持有第啲地方嘅护照都唔敢讲,咁都冇资格参选个㖞。”她又指,这些资料应予公开,否则“被人查出嚟咪仲核突?公职人员呢啲资料都要畀人知,与其被人起底,不如自己讲出嚟,迟早都会公开啦。”曾国卫表示,明白麦美娟的关注,会后会研究一下如何在提名资料过程中,适当地收集相关资料。

1月31日起,港府不再承认BNO作为旅行证件及身份证明。(资料图片 / 罗国辉摄)

谢伟俊引梁君彦案例 称情况尴尬“唔希望再发生”

谢伟俊其后加入战团,指过往选举参选人提供资料方面,比较注重个人私隐,“对唔住都要讲声,连我哋大会主席(梁君彦),去到某个位我哋都唔知原来佢有英国护照,咁尴尬,呢种情况我唔希望再发生。”他指,既然现时制度更改、转移,在整个制度的平衡方面,应该多一点倾向政治效忠。

谢伟俊又指,外国国籍/居留权问题不应该是私隐,选委如此重要的公职,纵使法律上国籍未必是障碍,但也需要公开,尤其如在一些需要投票的界别中,这也是选民投票重要依据。

工联会黄国健亦认同,BNO是非常敏感的资料,现时几乎等同居英权,应向参选选委的人士收集相关资料。

▼选举修例草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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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逢国质疑议员兼任人大无法自选界别

会议期间,政府亦提到如果某位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同时是立法会议员,相关人士只能登记成为立法会界别的当然委员。身兼人大代表的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议员马逢国关注,如相关人士决定不参选立法会选举或未能当选,一旦丧失议员资格,就会连带丧失选委会的资格,认为安排不合理。

邓忍光回应指,政府官员已与中央政府详细沟通,确认相关人士在选定当然委员的界别后,身份将会锁定,不能改变。曾国卫则解释,人大、政协在选委会中占190席,不足够容纳所有港区人大、政协,部分人可能要转到其他界别,并占去其他界别的选举席位。

陈克勤发现有错字

法案委员会下午“加快车”召开会议,民建联陈克勤发现条文有错字,包括中华煤气公司被误写为“中华媒气公司”。法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代问,这些手文之误会否影响有关公司的选民资格。政制局常秘邓忍光指无影响。

自由党主席张宇人关注其界别饮食界的选民资格问题,指根据过往条例,“运作一年”的定义是指持有食牌的商业登记牌照,而非食牌的本身,他问到修例后要求有关公司须运作三年以上,是指持有食牌的商业登记抑或本牌本身。他举例指若已经营逾三年的“廿蚊张有限公司”持有“人人茶餐厅”的食牌,但人人茶餐厅并非已开业三年,有关公司是否仍有选民资格,邓忍光表示稍后书面回复。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江嘉敏在会上表示,政府料于7月公布选委会选举的临时登记册,8月头公布正式选民登记册,配合选委会选举的提名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