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改制︱罗健熙:更多选民会“自动波”投白票 规管将适得其反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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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日(14日)首读修改选举制度的条例草案,其中一个关注点在于,草案建议修订《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即属干犯非法行为,最高可判囚3年。
民主党主席罗健熙今早于港台节目中表示,相信是政府因为明知新制不受欢迎,但又不想太多人投白票,所以连呼吁白票/不投票都要管。但他认为,选民眼见选举制度被改成如此,投票意欲自会下降,认为政府强加规管白票等杯葛行为,将适得其反,令更多选民“自动波”投白票/不投票。

▼选举修例草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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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改法毫无逻辑 叹政府已放弃向意见不同者解释

罗健熙表示,香港市民在选举中,向亲友宣扬自身的投票主张,是很平常的事,过往一直相安无事,白票也不会影响选举结果,现时忽然说要规管“煽惑”白票、不投票的行为,违者可能要判监3年,会令香港人很反感。他质疑,政府是自认修改后的选举方案不受欢迎,但又不想太多人投白票抗议,于是想出这种安排“制止大家投白票”。但他认为,政府愈是这样做,香港市民就愈多人会“自动波”去做。

被问到日后选举认受性,罗健熙相信往后选举投票率一定比2019区议会选举差很多,实际数字仍要视乎往后民主派是否参选、选举的竞争性如何。但他相信,支持民主派的选民,日后的投票意欲会低很多,无论政府如何禁止呼吁投白票,都无助于制度的公信力,最根本的问题是思考如何“令大家想去投”,而不是见到制度不受欢迎,就连呼吁杯葛的行为都要禁止。

对于整体制度改动,罗健熙指在选委会专业界别,新制将个人票变成团体票,已改得体无完肤,将民主派摒除的意味明显;又认为有些界别的指明团体代表性成疑,一些同乡会、法律界组织等,知名度本身很低,但忽然又可以被指明为选民;他自身过往曾循社福界晋身选委,但新制下个人票被取消,只有最高层人士才能“代表”社福界。罗质疑,改制的做法根本没有逻辑可言,似乎政府已经放弃向意见不同的人解释,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罗健熙、汤家骅。(资料图片)

汤家骅:酒楼高谈阔论投票取态不受影响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中,提到特区政府要立法规管操纵、妨碍选举进行的行为,新安排只是回应决议,不用大惊小怪。他认为,三两知己在车站、酒楼高谈阔论投票取态,不会受到影响,因为草案写明是“公开活动”才不行;新例亦赋予法庭有很大酌情权,让当事人有合理辩解的机会。

汤家骅又指,如投白票属个人行为,就不会有问题,但有组织呼吁杯葛,某程度就有可能是破坏选举行为。至于在社交媒体表达投白票的想法又会否有问题?汤家骅表示,香港人很有思维、很聪明,懂得用各种“窿窿罅罅”避过规管,但建议大家不要如此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