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改制︱一文看清8大新曝光重点 呼吁投白票最高判监几多年?
立法会明日(14日)首读修改选举制度的条例草案,选举改制条例草案内容今日(13日)出炉,特首林郑月娥于下午见记者解释综合条例草案详情。本文将疏理一些今日新曝光的重点资讯。
(1) 敲定未来3场选举的投票日期:
选举委员会选举将于今年9月19日举行;立法会选举则于今年12月19日举行;行政长官选举于明年3月27日举行。
(2) 地区直选将会分割为10个选区:
十个选区,分别为港岛东、港岛西(包括离岛);九龙东、九龙西、九龙中;新界东南、新界北、新界西北、新界西南、新界东北。
(3) 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由特首委任:
只有《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五)项所指的主要官员才有资格出任成员。该项所指的官员,包括: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
林郑月娥预告,经过考虑各界意见后,稍后会在立法会就草案提出修订,资审会将加入社会人士。主席是主要官员,成员会有2至4位主要官员,并加入若干社会人士。
林郑指,有关人士在加入委员会前要接受国安审查,不排除名单要交给中央备案。
(4) 呼吁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也犯法:
草案建议修订《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即属干犯非法行为;任何人故意妨碍或阻止另一人在选举中投票,即属干犯舞弊行为。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补充,按照草案建议,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最高可判3年监禁。
至于如何介定“公开活动”,郑若骅称主要分三方面:第一,若有人向公众作通讯属犯法,如向公众播影片等;第二,公众观察到其行径,如有人在屋外挂条文煽惑投白票或废票等亦属犯法;第三,向公众发放材料,如任何电子形式发布都属犯法。
▼《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简易说明▼
(5) 正式设立“关爱队”:
赋权票站主任设立特别队伍,在投票站设立优先取票队伍有需要的选民包括:70岁或以上人士、孕妇,以及因其疾病、损伤或残疾令身体会因排队而有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人士。
(6) 改用电子选民登记册:
草案建议,由今年的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及立法会选举开始,使用电子选民登记册。选民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票站人员用电子仪器核对和发票,毋须再用纸本和划线。
(7) 收紧查阅选民登记册:
草案建议在查阅和编制选民登记册方面亦作修改。只限传媒、政党以及候选人查阅登记册;遮蔽登记册上选民的部分个人资料;提交住址证明的要求扩展至所有新选民登记申请。
(8) 选委会“国家队”名单曝光:
选委会第四界别中,27席的“内地港人团体的代表”组成曝光,由以下团体各提名1人:
1. 深圳工联咨询服务中心
2. 广州工联咨询服务中心
3. 东莞工联咨询服务中心
4. 中山市工联咨询服务中心
5. 惠州市工联咨询服务中心
6. 工联康龄长者服务社(中国香港)厦门代表处
7. 中国香港(地区)商会
8. 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天津
9. 中国香港(地区)商会—上海
10. 中国香港(地区)商会—浙江
11. 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东
12. 中国香港(地区)商会—福建
13. 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广西
14. 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四川
15. 中国香港(地区)商会—武汉
16. 中国香港(地区)商会—辽宁
17. 中国香港(地区)商会—山东
18. 香港专业人士(北京)协会
19. 上海香港联会
20. 广州市天河区港澳青年创业服务中心
21. 香港内地经贸协会
22. 深圳市前海香港商会
23. 重庆海外联谊会—在渝港澳企业家分会
24. 福建省侨商联合会
25. 惠州仲恺高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联合会
26. 广州花都区在花港人联谊会
27. 佛山禅城区港人交流会
第五界别“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的110席中,有5类代表人士,才是“符合资格登记为投票人的指明实体”,分别是:
(a)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特邀代表
(b)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执委
(c)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委员
(d)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委员
(e) 中华海外联谊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理事
▼选举委员会界别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