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强制投票增选举认受性? 涉政府与民主派一个政治博弈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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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大幅修改香港选举制度,部分民主派及其支持者不满选举民主程度降低,正酝酿杯葛选举。然而政制及内地务局局长曾国卫、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先后提到,会“研究现行制度是否足够”处理白票的现象,引起争议。
投票向来被视为公民权利的一种,选民有自由意志投或不投予指定候选人。不过郑若骅在电视访问中,形容投票为“公民责任”。事实上,将投票定为责任/义务,并强制选民投票,在世界上有多个国家或地区都有实行,且部分属西方民主国家。有趣的是,现时世上有一个国家的投票率达到99.98%,至于认受性有没有因此提高,大家“心照”。
在香港,政府于回归初期其实也研究过强制投票安排,只不过最后因众多现实问题而没有实行。时至今日,基于特殊的政治大背景,政府不会希望新制投票率大降,民主派则会利用这一点与政府继续周旋,因此强制投票的议题说不定又会被重新翻出来讨论。当然,要恢复市民对于整个投票制度的信心,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北韩也有选举,而且属强制投票,但相信没什么人胆敢不投票支持“伟大领袖”金正恩。(AP/资料图片)

北韩执行最彻底 投票率99.98%

说到强制投票,相信最多人会联想到的是北韩等独裁国家:名义上有选举,但实际上权力由劳动党牢牢掌控,法例规定年满17岁国民必须投票。每次“最高人民会议”和地方选举,每个选区的选票上只有一个候选人名字,选民也不用盖章,只要把选票投入票箱就算是投下赞成票。

因此,选民如果胆敢不投票支持“伟大领袖”,肯定会被发现,并且被秘密警察跟踪、安插罪名拘捕、“被消失”、“被精神病”等,投票率每次也达到99%以上(极少数人因身在海外等因素不能投票)。2019年地区选举的投票率达99.98%,“最高人民会议”更达99.99%。执政当局胜出后,可对外宣称在国内有极高支持率。

全球21国采强制投票 涵澳大利亚、希腊等民主国家

不过撇除这些极端例子,其实个别民主国家或地区,也会有强制投票的安排。支持一方的观点认为,投票和交税一样,是人民的义务,强制投票可以提高公民对社会的参与,投票选出来的公职人员,也就有动机去关心那些政治不活跃的人士。如果投票率过低,也会影响选举的整体认受性。

根据美国中央情报局(CIA)的统计,目前全球有21个国家实行强制投票,或是在指定年龄范围内强制投票,如果选民不从,会被罚款甚至监禁。除上文提及的北韩外,其他威权国家如新加坡,以及比利时、希腊、澳大利亚等相对民主的国家,也有实施强制投票。

其中在澳大利亚,不投票的选民会收到政府的查询信,如未能提出生病或是身处海外等合理解释,需要缴交20澳元(约118.5港元)罚款。如逾期不交罚款,金额会一直递增,该人亦须上庭。在一些极端案例中,如该人长期拒绝缴交罚款,有机会需坐牢。

当然,每个国家执行情况有所不同,宽紧程度也各异,例如比利时虽然规定不遵从投票义务者会被罚款,但实际上较少执行,因此投票率也不会是百分之百。当地2019年大选,最终投票率为90.01%。但实行此制,无论如何都可以提高选民投票的动力,总比现时香港立法会换届选举(地区换届直选历来最高纪录为2016年,58.28%)高得多。

回归初年港府曾研究 惟背后问题极复杂

在香港,回归初期政府内部都有讨论过强制投票安排。1998年首届立法会选举,最终投票率为53.29%,政界有意见认为这个数字需要改善。当时政府内部曾研究于2000年立法会选举中,加入强制投票安排。翻查资料,时任财政司司长曾荫权曾经指出,强制投票可令政治较冷感的中产阶级亦要参与投票,这些人士知识水平较高,也一般较倾向支持政府政策。

行政会议曾于1998年11月讨论强制投票事宜,但最终支持者寥寥之下被否决。主要关注在于,香港人比较崇尚自由,这种安排可能会惹起市民反感;时任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副所长刘兆佳也指,不投票的市民中,可能有相当一部分是对选举制度不满意、对政府施政不满或是对政治不感兴趣,这也是一种表态。如果引入罚则,有可能出现大量选民不投票以示抗议,或是出现大量废票。

此外,要实行强制投票,一般需要连同选民自动登记制度一并实行,但香港没有户籍制度,有关选民的地址登记也不完全,现实上很难准确追踪。如要改制,将涉及把整套选民登记制度,以至人口户籍政策推倒重来。

如是者,强制投票这个议题长时间再没有在香港成为讨论重点。翻查立法会资料,近年对于强制投票议题只有过零星的讨论,例如2014年5月的《2014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中,有个别议员包括钟国斌、应邀出席的部分团体代表,建议政府考虑相关制度。不过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刘江华回应指,如果实行强制投票,要注意香港的民情,必须有公众的广泛讨论和共识作为基础,和政府二十多年前的关注一模一样。

投票率背后 涉政府与民主派一个政治博弈

发展到近年,政治议题主导了选举制度的讨论,引爆点源于2019年区议会选举。当时受社会气氛影响,投票率达到71.23%、共294万人投票,两者皆为香港选举史上最高纪录。是次选举民主派大胜,横扫八成半议席。

不过正正由于民主派大胜,新当选区议员亦与政府关系极紧张,并且有部分人被指“散播分离主义”,政府以行政手段“架空”区议会。亦因如此,中央决定铁腕落实“爱国者治港”方针,全国人大新修订的选举制度,直接将回归至今的民主进程推倒重来。

在新制度下,即使政府官员坚称这不是“民主倒退”、是“完善制度”,但整体政制的民主成分削弱,无论如何都是不争事实。正因如此,民主派内部开始出现杯葛选举、拒绝投票等呼声,其来有自。

在前述背景下,下一次的立法会选举投票率,或多或少都会被视为市民对新制度的“变相公投”,亦是政府与民主派之间的博弈。正如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所指,政府之所以有意“研究”规管白票行为,是因为担心下一场大型选举投票率太低,或是出现大量白票,与2019年区议会选举相比之下,可能令人感到新制认受性不足,并非如官方所指“得到香港各界广泛支持”。

真正认受性源于公平选举

简言之,强制与自愿投票的背后,是“公民义务”和“自由意志”之间的平衡。在威权或独裁社会中,执政当局会通过强迫投票,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并“正当化”自身的权力来源;但在民主国家中,适度实行强制投票,也可促进公民对社会的参与。所以强制投票本身并非“洪水猛兽”,一切视乎当时的社会实况。

套用香港今日情况,当政治气氛高压,民主派支持者充斥无力感,投票意欲就会下降,正是“唔投票都系一种表态”。北京修改香港选举制度后,如民主派认为已“无得玩”,号召选民不去投票,问题就未必出自选民,而在于制度本身是否具足够说服力、让市民信任那是公平公正的。

为方便解释,在此列举两位亲北京人士的言论:人称“左王”的前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邵善波,表示现时反对势力“退出嘅退出,走佬嘅走佬,收监嘅收监”,已不再形成巨大抗拒力量,政府可以顺利推动政策,修改香港选举制度“不要overkill,令(香港)病人变死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亦指,日后的制度应该为反对派保留合法政治发展空间,避免矫枉过正、过犹不及。

也许,新制度会否“overkill”、矫枉过正、过犹不及,才是其有没有足够认受性的关键。

▼选举委员会界别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