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薪酬安排|政府接纳独立委员会建议 下届维持不变

撰文: 冯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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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独立委员会),就第八届立法会议员的薪津安排提出的建议,即第八届立法会议员会沿用现行第七届立法会的薪津安排。

下届立法会薪津不变。(卢翊铭摄)

委员会:废除兼行会薪金需减三分一属合理 但公共财政压力下不改变

独立委员会认为提出以加权指数作为每年调整议员办事处营运开支偿还款额的基础,以及废除兼任行政会议成员的立法会议员每月酬金须减去三分之一的规定的建议,属合理的做法。政府指出兼任议员原则上是履行两重职能,在立法会工作所投入的时间,不会少于其他立法会议员,应全数获得这两份酬金。

不过,考虑到经济状况及公共财政的压力,包括政府在《财政预算案》中提出强化财政整合计划,严控公共开支,独立委员会认同现时未必是适当时机,对立法会议员薪津安排作出任何可能会带来额外财政影响的改变。对于薪津安排的其他项目,独立委员会认为现行水平合适,所以建议维持不变。

按2024年10月1日的薪津水平,第八届立法会议员薪津安排涉及的拨款总额预计约为17.6亿元,或每位议员每届约1,970万元。实施是次检讨并不会带来额外的财政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