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和卖码头|《大公报》引述「内地专家」观点 倡结合国安法查长和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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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和拟暂缓出售巴拿马等海外港口资产后,连日来争议未止。多次获港澳办转载文章质疑长和的《大公报》,今天(31日)引述多名“内地专家”,认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长和卖码头交易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建议除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调查,更可结合《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评估港口系统数据安全风险。
《大公报》引述“合规专家”:交易应当作反垄断申报
《大公报》首先引述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资深合规专家”解石坡表示,审查长和卖码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称由于目标公司是港口,虽然都不在中国境内,但仍可能服务中国的客户或船只,按照中国反垄断法,由此产生的营业额是可以算到中国,所以只要目标公司中国境内营业额超过八亿元,这个交易就应当作反垄断申报。
引述“反垄断专家”:倡结合国安法查长和
报道引述另一名“反垄断领域专家”、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苟博程,同称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域外管辖原则,认为交易虽涉及境外港口,但可能透过国际航运链条影响中国船公司营运成本及供应链安全,因此符合域外适用原则。他说,审查不仅依据反垄断法,还可以结合《国家安全法》《资料安全法》等评估港口系统资料安全风险,防范地缘政治博弈对航运的潜在威胁。
引述“经济专家”:国家出手审查有法可依
另一名报道引述的是“经济专家”、亚洲视觉科技研发总监陈经,提到长和港口交易涉垄断行为,会影响中国运营市场,因为美国此前已威胁要对中国船企,表明国家出手审查这项交易有理有据,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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