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财委会下周讨论异常事件保障基金 伤亡最高赔300万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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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计划3月初展开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计划,立法会财委会下周五(26日)将讨论为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后出现的异常事件设立保障基金,涉及款项10亿元。立法会文件显示,如果有人接种疫苗后死亡或受伤,40岁或以上人士最多可获赔偿最200万至250万元,40岁以下最多可获赔250万至300万元。
政府将面瘫、严重过敏反应、住院治疗、败血症、死亡和残疾、败血症、死亡和残疾等列入疫苗严重或非预期异常事件。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拟为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后出现的异常事件设立10亿元的保障基金,若40岁或以上人士接种疫苗后死亡可获赔200万元,40岁以下人士死亡可获赔250万元。

至于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后出现与严重异常事件相关的伤害,40岁或以上人士最多可获赔250万元,40岁以下人士最多可获赔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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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列明属接种疫苗严重或非预期异常事件包括面瘫、严重过敏反应、由医护人员或公众认为免疫接种引起的任何其他严重和异常情况、住院治疗、败血症、死亡和残疾等。

有建制派议员相信,不会有议员反对设立保障基金,料可在下周五完成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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