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梁振英反驳刘慧卿:社会无义务为移民港人提供医疗教育服务
英国BNO“5+1”留英计划开始接受港人申请,中方宣布反制,不再承认BNO为旅游证件及身份证明。民主党国际事务委员会主席刘慧卿今早(1日 )在电台节目中指,有国家或因为港人移民意欲增加而放宽移民政策,呼吁当局要冷静应对,尊重港人选择。
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Facebook反驳刘慧卿的说法,指香港人接受英国政府的BNO安排,移民到英国就是自愿放弃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质疑为何还要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反问这些港人有否尊重留港贡献的港人的意愿。梁振英指,香港社会无义务为不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人提供医疗、教育和房屋等服务。
梁振英:个人意愿移民 为何要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梁振英指,刘慧卿十多年前曾指在台独问题上要“尊重台湾人民的意愿”:“今天你会重复这个主张吗?我认为这类问题不是个人意愿问题。”他说,香港人接受英国政府的BNO安排,就是要移民去英国,即放弃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个人自愿作出这个选择,还有需要保留、为甚么要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梁振英反问,这批港人接受英国政府的安排,同时想保留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有没有‘尊重’绝大多数留在香港继续为香港作承担作贡献的香港人的意愿?”他称,在英方BNO安排下离开香港的人,就是不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香港社会没有义务为他们提供、也没有可能为他们预先规划例如医疗、教育和房屋等服务。
梁提到,这些人在丧失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之后,如有需要,可以重新按香港的入境政策来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七年之后,重新领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恢复香港永久居民的权利和福利,这做法不合理吗?不宽松吗?”
↓1.31 BNO失出入境功能首日机场情况↓
指权利与义务并存 梁振英:不可是是旦旦
梁振英又指,任何群体没有只有权利,不讲义务这回事,在香港,这个权利和义务并存的群体叫香港永久居民,香港永久居民可以有不同国籍,但必须是永久居民,不同国籍的永久居民在《基本法》下享有政治和其他权利,“香港社会如果继续在永久居民身分的执行问题上是是但但,在永久居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问题上是是但但,香港就不是一个家,而是住在同一座酒店里面的房客;我们的社会将永远是一个只讲着数,不讲责任、松散、集体意识薄弱、不堪一击的社会。”
他指,如果接受英国政府BNO“5+1”安排的香港人,说花六年时间呆在英国,目的是拿了英国国籍之后,回来香港定居,这种说法会在英国社会引起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