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香港续成国际法律枢纽 冀各界加强对外解说澄清误解

撰文: 彭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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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昨(31日)报道指,不少国际企业担心北京的政策会影响香港法治环境,正考虑将香港从法律合同中的仲裁地区名单中剔除。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1日)表示,香港会继续作为国际法律枢纽,提供促成交易及争议解决服务,强调香港在仲裁方面拥有领导地位,仲裁服务亦具灵活性,裁决可在超过160个司法管辖区执行,差不多所有仲裁裁决均能够在内地成功执行,而不少国际机构均挑选香港为本国以外的首个环球所在地。
郑若骅在网志中强调,香港的固有优势以及在一国两制下的有利条件,加上大湾区发展等机遇,将有助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促成交易和争议解决服务的国际法律枢纽,“地位无可取替”,希望社会各界能加强对外进行推广及解说工作,澄清错误看法和误解。

正争取将港资企业可选港法律作民商事合同措施 扩至大湾区

郑若骅今发表题为《香港继续作为国际法律枢纽》的网志,她表示,《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于去年8月获修订通过,允许在前海合作区注册的港资企业选择香港法律作为民商事合同适用的法律,她指出,这项“先行先试”措施是一项重大突破,意味逾11,000家在前海注册的港资企业均能受惠,律政司现正积极寻求中央政府支持,把措施扩大至整个大湾区。

郑若骅强调,香港的司法独立主要是建基于《基本法》订明的稳固体制之上,即法官享有任期和不受法律追究的保障、不设旋转门制度,《基本法》第85条亦明文保障司法独立,法院不受任何干涉。

她又引述现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曾指出:“任何威胁使用暴力或网上恶意‘起底’,试图向法官施加不当压力的行为,既应受到严厉谴责,同时亦是徒然的。”而前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亦曾多次否认司法机构受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