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媒:有外国企业忧香港法治 考虑另觅仲裁地

撰文: 何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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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媒体1月31日报道指,有大型国际企业担心北京收紧对香港的控制,或影响其法治,因而正考虑在法律合约中排除香港,不选择其作为管辖法及仲裁条款的所在地。

适用法律(governing law)条款容许签署合约的企业同意,哪一个国家的法例规管他们做生意的方式。签约各方或会有仲裁协议,它将要求签约各方在解决未来可能发生的争端时,在一特定管辖权的仲裁中心解决。签署合约各方可选择以适用法律或仲裁中心处理争端。

英媒引述香港、日本东京及新加坡一些大型律师楼的资深律师指出,当客户在香港做生意或与中国及其他亚洲公司合组公司,他们对是否排除香港适用法律以及将香港作为仲裁地的查询急升。这些客户的总部通常设于美国及日本。

在港工作近10年的美资律师楼合伙人指,他们有些大量私募基金客户,以往从未对仲裁条款关心,但现时他们询问有关保留香港作为仲裁地(seat of arbitration)是否安全这个问题。

有日本大型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指,对于那些一直对中国仲裁有些担忧的日本客户来说,有关香港的问题变得更加严重;有公司正直接查询律师行,询问以香港作为仲裁地是否安全。

他说尤其是那些在起草10至20年合约的公司,愈来愈多在思考替代地点,例如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