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促设量刑委员会 司法机构拒纳:量刑由法庭独立行使不可缺

撰文: 罗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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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上月去信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要求司法机构派代表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讨论成立量刑委员会及独立司法人员监察委员会。
司法机构回复时表示,上诉及判刑覆核为更有效及常规方法,认为加快处理相关聆讯更为有效率及有成效地回应适时订立量列指引的诉求,强调量刑是司法职能的重要一环,由法官独立执行。
司法机构引述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回应指,由于量刑为法庭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可或缺的部份,司法机构不宜就相关议题讨论安排任何代表出席委员会会议或提供任何文件。

司法机构昨日回信委员会,引述张举能于法律年度开启典礼指,根据现有机制,针对法官的投诉由法院领导处理,并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而即使涉及可能需将法官革职的个案,负责向特首作出建议的审议庭,亦只能由法官组成,规定说明《基本法》对司法独立的重视。司法机构指,会检讨投诉处理机制,过程中会考虑公众意见。

至于设立立量刑委员会建议,司法机构指,量刑是司法职能的重要一环,由法官独立执行,又认为有关建议全都关乎下级法院最近就与社会事件有关案件的量刑决定。司法机构强调,就订立具权威性和约束力的量刑指导及消除判刑差异方面,上诉及判刑覆核是更为有效及常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