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保释|《人民日报》质疑法院管辖有困难 促国安公署介入

撰文: 林剑
出版:更新: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欺诈等罪名被起诉。黎上周三(23日)就两案一同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由指定法官李运腾处理,最终批准黎两案每案500万元,即合共1千万元保释,另3名人事担保各10万元,合共30万元,期间须遵守不得离家、不可使用社交媒体等规定。律政司现就保释决定上诉至终审法院。
内地官媒《人民日报》昨日(12月26日)晚上发表评论文章,批评黎智英获准保释,是“对法治的伤害”,又质问香港法院“是不是管辖有困难”,认为驻港国安公署有足够理由介入案件。这是继昨日《文汇报》社评后,再有亲中媒体发炮攻击保释决定、呼吁国安公署介入,而且今次上升至官媒层面。

在文章的微博版本,改图的文字为“香港法院,你们是不是管辖确有困难?”(《人民日报》微博截图)

文章题为“批准黎智英保释,对香港法治伤害太深”。内容指出,黎智英“身负重罪”下获准保释,“舆论愕然,香港市民难掩愤怒”,反问如他在保释期间逃遁或继续“祸乱香港”,由谁负责。文章认为,黎智英因涉嫌违反国安法被控,条文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不得准予保释,因此保释应是“例外”情况,门槛应该很高,但黎智英“极度危险”,却成为国安法被告中首个获准保释者,乃是“匪夷所思”。

在文章的微博版本,改图的文字为“香港法院,你们是不是管辖确有困难?”内文引述国安法第55条指出,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经相关法律程序,由驻港国安公署行使管辖权。文章认为,黎智英在互联网、媒体上公开呼吁外国制裁香港,又私会外国政客,于美国对港制裁上扮演“帮凶”角色,因此“很多香港市民”呼吁,驻港国安公署依法果断出手介入,有充足法律依据。

控方指黎智英涉违国安法的指控。(详看下图)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