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秘及部门首长宣誓效忠 林郑续“置中” 邓炳强“二次宣誓”

撰文: 彭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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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日前安排全体问责局副局长、政治助理一同宣誓后,政府今日(18日)在政府总部举行公务员宣誓仪式,在特首林郑月娥见证下,常任秘书长、部门首长和属首长级薪级表第6点或以上的公务员作出宣誓。
林郑表示,虽然宣誓只是很简单的仪式,而签署声明只是一纸文书,但有其标志性的作用,并可以进一步保护、巩固和推广公务员队伍须恪守的核心价值,从而确保香港特区政府有效管治。
值得注意的是,林郑在首场宣誓时站在正中央,背后是国旗及区旗,被报章专栏指“唔啱规矩”、“企错位”,惟今日宣誓未见安排有变,林郑仍然“置中”,更多了两名司局长在旁。

▼常任秘书长和部门首长宣誓情况▼

邓炳强、区嘉宏等有份宣誓

在公务员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杨何蓓茵带领下,常任秘书长、部门首长和一众高级首长级公务员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和对特区政府负责。

根据政府新闻处图片,林郑与周三宣誓时一样,站在会场的正前方,身旁则有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和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同时监誓。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入境处处长区嘉宏等纪律部队部门首长,亦有参加宣誓仪式。不过,邓炳强去年11月出任“一哥”时,已在林郑月娥监誓下宣誓就职,今次可谓“二次宣誓”。

林郑:宣誓展现忠诚、团结、担当

林郑致辞时表示,根据《基本法》和《公务员守则》,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尽忠职守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是公务员的一贯责任及承担,也是国家和社会大众对于特区政府公务员必然的期望和要求。 她指,要求公务员作出宣誓或签署声明,是让公务员可以公开确认他们须肩负的责任,加强公务员明确知道自己公职身分所带来责任的意识,和真切体现国家以及社会对于特区公务员的要求。

林郑表示,期望各高级公务员能以身作则,为全体公务员树立良好榜样,她引述早前原讼法庭就一件选举资格案件的判词中指出,拥护《基本法》不是仅仅为了遵守《基本法》,而是更需支持、推广和信奉《基本法》,“同样,各位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要展现的是忠诚、团结和担当,要以事不避难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维护国家安全。”

她提到,公务员事务局于今年10月发出通告,要求所有在今年7月1日或之后加入政府的公务员签署声明,作为聘用条件的一部分,至今已经有超过3千名新任公务员完成此程序。林郑说,公务员事务局将会要求全体公务员作出声明,确认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并交代具体安排。

▼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周三宣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