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宣誓︱华员会会长:局方需清楚解释法理依据及拒签后果

撰文: 彭焯炜
出版:更新:

政府早前表示,今年7月1日或之后入职的公务员,需要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及对特区政府负责,而现职公务员也需要签署声明。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指,现职公务员若不签署,会考虑用《公务人员(管理)命令》要求该人士离开公务员队伍。
华员会会长利葵燕今早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上表示,上周曾与聂德权会面,但对方没有明言会解雇拒签声明的公务员,只说会循解雇及离职的方向跟进。她希望政府要向公务员解说清楚,包括签署声明有否法理依据,以及拒签的后果。

利葵燕指,政府过去亦曾引用《公务人员(管理)命令》勒令特定违法高级公务员退休,而公务员一向都要签署声明,认为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对特区政府负责是公务员的宪制责任,亦是合符逻辑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