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研究会理事倡黎智英送内地审 汤家骅:不见任何案件有需要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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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顾敏康今日(16日)在《大公报》撰文,批评黎智英在回归后是“投靠勾结外国势力叛国祸港的首席汉奸”,又指市民对司法机构一些法官“抱有疑虑”,认为应依据国安法第 55 条之规定,将他移交内地司法机构审理,以彰显国安法威力。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由于黎智英的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便评论,但指他个人暂时看不到有任何案件需要被移送内地,认为行使管辖权的门槛相当高。
公民党主席、资深大律师梁家杰认为该建议非同小可,“不能讲笑”,令人担忧日后只要国安公署“眼红”,就无人可以左右他们将香港人送返内地受审。
汤家骅认为,《国安法》第55条让驻港国安公署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三个条件中,第一款可被引用,该条文指“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不过,汤家骅指,他个人看不到目前香港有案件面对有关困难或复杂情况,不认为有需要以如此高度的门槛处理。
汤家骅称,“除了香港有言论自由,内地亦有言论自由”,并非有人建议就代表事件会成事,认为由国安公署行使管辖权的门槛相当高。
梁家杰认为该建议非同小可,他批评国安法第55条属“人治”制度,行文“暧昧”,而且无法司法覆核。梁家杰指,顾敏康的建议令人担忧国安公署只要“眼红”,即可将港人送返内地,连特首林郑月娥都无法左右,认为他应好好思考有关言论,即使希望向内地“表忠”,亦不应随便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