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册方国珊选举捐赠人 私隐专员指违例 林卓廷:蔡玉玲事件翻版
立法会选举原订于今年九月举行,在提名期结束前两天才宣布参选新界东的西贡区议员方国珊,申报开支高达260万元,当中227万元来自选举捐赠。民主党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多次高调质疑方国珊的选举开支过高、八成开支欠缺单据等,并透过土地注册处的查册系统,调查捐赠者与方国珊之间的关系。
林卓廷今天(1日)表示,昨天收到私隐专员公署来信,质疑其查阅土地纪录的目的违反《土地注册条例》(第128章),要求林移除当天记者会的片段,否则公署将展开调查,若投诉成立,可发出执行通知,要求林删除片段,若不遵从,将交予警方作出刑事调查,甚至刑事检控。
林卓廷形容,事件如同“蔡玉玲事件”的翻版,重申不会移除片段,并劝喻方国珊尽快交代与选举捐赠者的关系。
或交警方刑事调查
林卓廷表示,方国珊未有交代与声称捐赠者千丝万缕关系,其中一名捐赠者“Lau Bik Noon”所填报位于坚尼地城的地址,林透过到土地注册处查册有关地址,发现该物业的持有人为“Fong Kwok Keung Daniel”及“Fong Chong” ,“Fong Chong”与方国珊父亲方创的英文译音相符,林卓廷透过公众有理由相信Lau Bik Noon与方议员关系密切,要求方国珊交代。
林卓廷今天表示,昨天收到私隐专员公署来信,质疑其查阅土地纪录的目的违反《土地注册条例》(第128章),信中私隐专员指出,查阅土地纪录只限于“防止秘密及有欺诈成分的物业转易,以及对提供容易追溯和确定土地财产及不动产业权的方法”,质疑林卓廷查册不符有关“用途”,发信要求他移除有关资料。
林卓廷随后与公署个案主任联络,指林若不在12月9日前移除片段并联络,公署将展开调查,若投诉成立,可发出执行通知,要求林删除片段,若不遵从,将交予警方作出刑事调查,甚至刑事检控,一旦被定罪,最高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林形容,事件如同“蔡玉玲事件”的翻版,批评公署配合官方机构打压新闻自由。林卓廷又指,基于新闻自由、知情权和公众利益,新闻界经常利用查册揭发社会流弊,质疑政府做法意图废除市民及记者查册土地纪录的权利,剥夺公众知情权 。
林卓廷重申,他针对方国珊的质疑,完全基于公众知情权和选举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他不会删除片段,并要求方国珊尽快就此交代。
何俊仁:震惊香港
民主党前主席、执业律师何俊仁表示,公司注册处、土地注册、运输署等查册制度,在法律界等各专业界别、公营机构、坊间也是非常常用。他指,律师受委托追讨债务和欠款,也会透过查册,了解被追讨人的不动产和财政状况,不少公营机构在处理日常事务,也会利用查册,包括批核学生资助、法律援助等。何俊仁直指,倘若根据私隐专员所指,查阅土地纪录只限于“防止秘密及有欺诈成分的物业转易,以及对提供容易追溯和确定土地财产及不动产业权的方法”,上述查册行径也是不合法。
何俊仁又指,公众资料查阅制度在过去几十年也行之有效,没有听过取得的资料有使用限制,他直斥私隐专员的做法“震惊香港”,“有无搞错,发生咩事,有无常识?”他又慨叹香港的制度不断被破坏,过往制度化管理全都被“装修紧”。
全港业主反贪腐反围标大联盟召集人庄荣辉表示,查册是反围标非常重要的工具,又指过往业主组成法团时,民政事务处会为向法团提供全套大厦查册纪录,做法也与私稳专员所指的目的不符合,反问民政处是否也违反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