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DQ|称公众关注议员失资格 律师会指港府需解释新程序正当性

撰文: 刘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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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就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指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等5项情况下,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相关决定,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政府随即发新闻稿宣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决定,公民党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和会计界梁继昌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4人议席自本年7月30日起出现空缺。
香港律师会今日(13日)发表声明,指留意到公众对人大就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的决定,及特区政府宣布四位议员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事宜表示关注。律师会称,为确保特区政府的所有行为符合正当的法律程序、透明和问责,认为港府有责任清晰地回应上述关注,特别是取消资格的法律依据及其影响,包括令法律界在立法会丧失代表,以及授权港府按照人大决定中条文规定,宣布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新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香港律师会发表声明,认为港府有责任清晰地回应公众关注,特别是取消资格的法律依据及其影响,包括令法律界在立法会丧失代表,以及授权港府按照人大决定中条文规定,宣布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新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资料图片)

律师会认为,法治是香港最大的优势之一,称“所有人均需确保法治不会以任何方式被削弱”,促请特区政府从速公开回应公众的关注。

另外,大律师公会昨日(12日)亦发声明,指港府基于选举主任的决定,取消4名立法会议员在现届立法会的延任资格,并以具追溯性的方式应用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显现不是正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