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DQ|“爱国者标准”料不涵盖区议员 逃脱金钟罩因毋须宣誓
《香港01》昨 (9日)率先报道,为对付民主派复会后的拉布行为,北京将出手褫夺民主派议员的资格。消息指,相关草案不会点名哪名议员,但会为香港特区制定一套宪制框架,包括定立“爱国者标准”,港府日后要基于草案,检视特区公职人员是否符合。
外界关注立法会议员外,区议员会否被波及骤生DQ风险,但这套“爱国者标准”准则未必会涵盖区议员,关键原因是《基本法》第104条中,只要求立法会议员和主要官员等就职时,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和香港特区,区议员不包括在内,或可因此逃过一劫。
据知,人大常委会的草案中,会为香港定下一套宪制框架制度,包括立法会议员在内等进入管治架构的人士,必须符合“爱国者标准”。
标准之一就是严格遵守《基本法》,忠诚拥护特区政府。草案中只列准则,不会具体提及哪位立法会议员不符合标准。当人大常委会通过草案后,特区政府便须按草案列明的要求,“审视”所有立法会议员及官员是否有违反草案内容。
民主派去年在区选大胜,夺得逾300个议席,但过去一年政府与民主派在地区屡起冲突,如果人大常委会制下“爱国者标准”,又是否涵盖区议员?
根据《基本法》第104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当中并不包括区议员,区议员上任就职时亦无须宣誓,参选人只需要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候选人签署与否均属自愿,在这样的规定下,作为地区咨询组织的区议会,“爱国者标准”可能未必套用至区议员身上。
▼民主派记者会▼
民主派区议员称“无得担心”
对于会否担心政府将区议员涵盖《基本法》第104条,西贡区议会主席钟锦麟接受查询时表示,现时政府不按常理做事,可有不同的理由和形式出现,故不能担心太多。不过他认为立法会和区议会的职能和架构有所分别,其中区议会难如立法会般可拖延政府议案。
屯门区议员副主席黄丹晴认为,即使政府不用《基本法》第104条,也可以指区议会违反《区议会条例》第61条,导致区议会不能运作。黄丹晴强调,若政府将区议员列入《基本法》第104条都是意料之内,直言“无得担心,只能够继续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