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遭警方拘捕 被指去年“10.5”违蒙面法、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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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区议员袁嘉蔚表示,黄之锋今天下午(9月24日)到中区警署报到时被拘捕,警方指黄之锋去年10月5日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违反《蒙面法》。袁嘉蔚表示,律师现正陪同黄之锋录取口供。
另外,古思尧亦就同一事件被拘捕,涉未经批准集结,现于长沙湾警署。
两案件将同于 九月三十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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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出稿表示,二零一九年十月五日,有大批人士在铜锣湾一带集结,并且游行至中环。以上集结并没有按照香港法例第二百四十五章《公安条例》所规定通知警务处处长,属于未经批准集结。

港岛总区刑事总部经深入调查及咨询律政司意见后,于今日(九月廿四日)拘捕两名涉案男子,年龄分别为二十三岁及七十四岁,涉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其中该名二十三岁男子亦涉嫌在该未经批准集结中违反“禁止蒙面规例”。  

两名被捕男子将被落案控告相关控罪,案件将于 九月三十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禁止蒙面规例》在去年10月4日公布,翌日正式生效。生效首天,大批市民响应网上呼吁,戴口罩遮盖面部参与港岛的反蒙面法游行。时任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社交网站贴上一张戴著黑口罩的相片,并配上湾仔游行人群相片,路线与反蒙面游行相同。他留言表示“比起琴日(昨日)放工,后生打工仔女遍地开花全港抗议,讲到今日游行嘅中年人比例明显多咗唔少,好明显有好多长者系特登出嚟。”

社民连主席黄浩铭确认,警方今日拘捕的另一名七十四岁男子为古思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