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宪 林郑撤终院非常任法官施觉民委任 政府:没提原因辞任
撰文: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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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早(18日)刊宪,特首林郑月娥撤销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觉民的委任,自本月2日生效,较原定的委任期时限提早约2年结束。
特首办回复指,施觉民法官在9月2日向行政长官提出辞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且没有提及辞任原因,因此行政长官按有关法例撤销施觉民法官的委任。
施觉民是澳大利亚公民,现年74岁,他在悉尼大学取得一级荣誉文学士及法学士学位,在1980年开始以大律师身分执业,并于1986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及在1997年署任新南威尔士副检察长。施觉民其后在1998年获委任为新南威尔士首席法官, 并一直担任该职位至 2011 年 5 月,直到2013年成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特首林郑月娥去年7月接纳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建议,将施觉民的终院非常任法官任期延续3年,至2022年7月29日,今次撤任提早近2年。
《香港终审法院条例》规定,政府设有1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及1份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的名单。非常任法官的任期为3年,而特首可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议,将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续1次或以上,每次续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