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管浩鸣指通关后赴台 与律师商陈同佳投案安排

撰文: 郑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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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条例》例订起因于陈同佳在台湾杀人案,至今陈一直未到台湾投案。台湾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表示,台港双边已经建立了单一联系窗口,随时可以过窗口联络安排。
一直协助陈同佳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回复传媒查询时表示,会待两地通关后赴台,与律师商讨有关安排。

陆委会指已有单一联系窗口处理

邱垂正在记者会上重申,台湾刑事警察局跟香港警务处已经建立单一联系窗口,如果陈同佳确定要到台湾面对司法,随时可以透过窗口联络安排。他强调,案件唯一的关键在于港府的责任感,以及陈同佳真实的投案意愿。

管浩鸣回复查询时指,没有留意相关报道,又指会等两地通关后,到台湾与律师商讨陈同佳到台湾的安排,“有进一步消息,再通知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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