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言论自由不受限制 林郑:报纸每日对官员的批评恒河沙数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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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8日)出席行会前见传媒,被追问谭得志被控“发表煽动文字”一事是否有损言论自由。林郑月娥回应指,每日在报纸、电子传媒及网上对于特区政府、个别官员的批评是恒河沙数,肯定不会有因为批评个别官员而令言论自由有所限制的情况发生。
记者会上,《苹果日报》记者追问指林郑月娥曾表示“特首可以俾人出气”,惟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快必)因摆街站期间发表批评政府言论而被控以《刑事罪行条例》第10条“发表煽动文字”。
林郑月娥回应称,肯定不会因为批评行政长官而令法律上容许的言论自由有所限制,“事实摆在眼前,每日打开报纸,电子传媒及网上对于特区政府、个别官员的批评是恒河沙数。怎会因为批评个别政府官员而违反条例呢?”
她向现场记者表示,只要大家报道客观持平,没有违反香港法律,新闻报道自由仍十分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