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公会:有司法人员事实裁决遭批评 吁公众尊重 保持克制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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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公会今日(21日)发声明,表示留意到近日一名裁判官就刑事审讯作事实裁决时,质疑警员证供的可信性所以被批评。公会指以往亦有裁判官或法官裁定警员证供可信时,亦曾受类似批评。
公会强调,法庭就事实裁决时,法官有机会裁定证人不诚实,而这过程适用于包括市民及警察的证人,呼吁公众尊重法庭的裁决,审慎克制,以免干预司法机构行使基本法所保障的独立司法权。
大律师公会解释,法庭听取证据及裁定被告是否干犯控罪时,过程涉及事实裁决。声明指,法官、裁判官或某些案中的陪审团一般会根据各种因素,决定证人是否可信,当中包括证据本身固有的可能性、证人的证词有否与其他证据相符或抵触,以及证人在证人席上的态度、举止。
上星期,东区区议员仇栩欣及其男助理被指去年在北角直播街头状况时推防暴警员的心口,两人同被控袭警罪。裁判官何俊尧当时指两名警员供称的经过与涉案录影不符,犹如身处“平行时空”,又指他们作供时常常答非所问,“用大话冚住大话”,说法不合逻辑、砌词狡辩。
最终法庭拒绝信纳警员供词,并斥他们截停两被告时态度“十分轻佻”,仅为了阻止拍摄而截停,并非正当地执行职务,故裁定仇与其男助理罪名不成立,兼得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