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栩欣涉袭警案|官指警员口供不合逻辑 仇与助理脱罪兼得讼费
北角城市花园区议员仇栩欣及其男助理被指于去年8月11日在北角直播街头状况时推防暴警员的心口,同被控袭警罪。两人否认控罪受审,裁判官何俊尧今(12日)指两名警员供称的经过与涉案录影不符,犹如身处“平行时空”。他们作供时更常常答非所问,“用大话冚住大话”,说法不合逻辑、砌词狡辩。法庭拒绝信纳其供词,并斥他们截停两被告时态度“十分轻佻”,仅为了阻止拍摄而截停,并非正当地执行职务,故裁定仇与其男助理罪名不成立,兼得讼费。裁判官又指警员制服时使用了不当武力,值得关注;又称法庭虽无权向当局下令,但著控方记录在案。
仇脱罪后称袭警事件从没发生
仇栩欣在获判罪名不成立后,在庭外感谢家人、律师团队及街坊的关心和支持,又称证明她清白并非特别开心的一件事,因为袭警一事,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现在只是还她一个公道而已。她又希望大家关注其他被控的手足。仇续称事件中颈部受伤,至于会否就警方的不当武力提出私人检控,她会与律师商讨。
被告仇栩欣(23岁)案发时为城市花园的社区主任,她与男被告劳泽干(23岁)各自面对一项袭警罪。控罪指,他们于去年8月11日在北角英皇道侨冠大厦外袭击警员许景耀。
录影未见粗口 现场气氛平静
警员许景耀及高级督察林景年庭上供称现场有人用粗口谩骂被告,担心被告安全而截停两人,遂叫他们不要拍摄及离开。裁判官何俊尧裁决时指,事主的书面记录从无提及粗口。此外,录影也无粗口谩骂声,而且现场气氛大致平静,质疑警员作供犹如身处平行时空。
声称不介意被拍摄却指摘被告
何官又称,片段显示高级督察林景年回头截停被告时指“喺度偷拍我哋”,他批评警员的态度十分轻佻和藐视。而事主问:“影完未呀?”并疑似阻挡镜头,何官不解既然他们声称不介意被拍摄,为何会指摘被告。
指警反去处理没作不当行为的被告
何官续指出,两警没有把被告带离现场,反而将他们带往侨冠大厦,即所谓谩骂人群聚集的地方;他们不去阻止该些更大可能引发冲突的谩骂者,却处理没有作出不当行为的被告。对于两警解释因人手不足而决定带被告离开,何官指他们大可要求支援,影片亦反映其同袍很快抵达协助。
已制服仇仍用膝盖压她
何官续指,录影显示仇被按地制服时状甚痛苦,但事主仍然用膝盖压住她,并粗暴地上索带,制服过程非如事主供称般温和对待。当时其他防暴警员已在场,仇无激烈反抗,仅喊叫表示辛苦,事主的粗暴动作绝无必要。
更甚者,事主声称他扶起仇栩欣的肩膊,以协助她坐起,但片段可见他实则是箍住仇的颈。而其上司指当时专注控制男被告及围观者,无暇留意事主的制服情况,说法不合情理,亦与录影有出入。
指两警经常答非所问
何官形容两警作供时常答非所问,尤其是被问到重要情节及关乎其证供可信性的问题时,更“顾左右而言他,辩方及法庭多番提醒之后,仍然无太大改善”。被质疑片中无出现供称的情况时,两警更常常借词推搪。事主在庭上作供轻佻,上司则有“恼羞成怒嘅作供表现”。由于二人的作供砌词狡辩、不合情理、不尽不实,“用大话冚住一啲大话”,法庭不信纳他们的证词。
认为警用不当武力值得关注
何官又指,事主认为被告偷拍他们,回头截停是为了阻止拍摄,所以出现了片中指摘被告的言语,两人绝非正当地执行职务,裁定两被告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又指警员制服时使用了不当武力,值得关注;法庭虽无权向当局下令,但希望控方记录在案。
督察称用非正式手段沟通
高级督察林景年今早被传召作供,辩方律师指林截查被告时曾说:“喺度偷拍我哋。”律师指其语调内容并非呼吁离开。林回应称:“我句说话系个引子嚟。”又称他不想太强硬地叫对方散去,故以这种“非正式手段”沟通。
惟何官闻言问及林说话态度,林形容“好平淡”。何官即指:“根本系藐视嘅态度、轻佻嘅态度,咁样系叫人走?咁样系引子?”林则回应:“不予置评。”其后又称“唔系轻佻”。辩方续指他可以说:“先生小姐,请行开呢边。”林同意这是“更加理想嘅做法”,但坚称有必要说出该句引子。
解释扶起仇时掂到她的颈
林又否认事主制服仇期间箍住她的颈,解释他想扶起躺在地上的仇时,“掂到佢条颈”,并指仇被按在地上数分钟后,才有其他同袍到场。惟何官问他目睹仇被林的下属压住数分钟,期间仇一直喊“唞唔到气”,他亦不觉得下属做法有问题?林回答:“冇唔恰当”。
警员庭外守候提记者保持距离
此案连续两日审讯时,警方均有派员在庭外守候。记者今日散庭后在法院外等候采访时,十多名警员多次以限聚令为由,叫记者保持距离,并要求展示记者证。
案件编号:ESCC10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