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质疑沙田区议会拨款不公“明益自己友” 到廉署投诉
撰文: 倪礼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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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今日(17日)联同“沙田议会监察”代表召开记者会,指沙田区议会于拨款守则中“僭建”规则,拒绝对“与政党及政治团体有联系”的团体拨款,但与民主派关系密切的团体则获拨款,质疑拨款不公,形容“龙门任佢摆,明益自己友”。
葛珮帆之后到廉政公署投诉,要求调查事件。
沙田广林苑法团主席郑女士表示,今年向区议会申请资助约3万元,作明年中秋及新春晚会用,却只获批460元装饰费。区议会在回复广林苑法团的电邮指,“工作小组成员认为该法团与政治组织有联系,但因活动可惠及居民,所以各批出230元予两项活动。”
同区的伟华中心业主立案法团,由沙田区议员卫庆祥作主席,申请约1万3千元举办嘉年华和一天游活动,则获批逾8成、约1万元资助。郑女士质疑,“无理由连横额、饮品钱都唔批,好难向街坊交代。”
“议会监察”代表何伟俊点名批评沙田区议会主席程张迎,指对方担任董事的两间公司,包括沙田文艺协会有限公司及沙田体育会有限公司,分别获批约200万元作举办活动用。何伟俊指,同区其他同样举办康乐文艺活动的团体,如“力行社”、“龙的传人”等,申请由2万到30万的资助,皆不获受理,认为审批拨款工作小组的标准模糊、不公平。
质疑滥用公帑 涉“公职人员行为不当”
前沙田区议员王虎生亦指,今年1月的拨款指引中,未见有加插“与政党及政治组织有联系”团体就会不获拨款的条例,质疑审批拨款小组标准不一。他又批评区议员李志宏身兼批款小组成员,又为“港语学”、“青静动力”成员,指该组织鼓吹激进思想,但皆获批近4万元资助。
葛珮帆质疑,部分沙田区议员的行为涉滥用公帑,有机会触犯“公职人员行为不当”,今日内会派人到廉政公署作出举报,又会向民政事务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