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通过 全体议员延任不少于一年 消息:毋须重新宣誓

撰文: 陈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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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11日)下午闭幕,消息指,常委会以全票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的议案》,现届立法会议员将全部延任一年,包括早前报名参选被取消资格的4名民主派。
消息指,现任议员续任时毋须再次宣誓,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至第七届立法会任期开始为止;第七届立法会依法产生后,任期仍为4年。

第六届立法会延任一年。(资料图片)

港府早前引用《紧急法》押后立法会选举一年,并提请人大常委会就立法会真空期作决定,常委会今日下午闭幕,以“决定”形式解决立法会真空问题。曾力倡设“看守议会”的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昨日转口风,称相信现届议员可原班人马过渡,包括公民党郭荣铿、杨岳桥、郭家麒及专业议政梁继昌。

除立法会运作安排外,人大常委会有两项议程与香港有关,包括修订《国旗法》和《国徽法》,明文规定不得倒挂或胡乱弃置国旗,以及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

选举主任早前DQ公民党杨岳桥、郭家麒、郭荣铿等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