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郭卓坚司法覆核阻押后选举 建制连日猛轰 中央忧节外生枝
特首林郑月娥早前宣布引用《紧急法》,押后立法会选举一年,并提请中央处理未来一年立法会真空期问题。有“长洲覆核王”之称的郭卓坚,日前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令林郑把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属违反《基本法》,并要求法庭颁发禁制令,禁止更改任期。
建制阵营连日来发动攻势,大肆批评郭卓坚滥用司法覆核,属“明显挑战中央权威”,更打开口牌要求法庭不要受理案件,否则中央会出手纠正。
有法律背景的建制中人称,听闻有关覆核获批许可的成数高,但强调押后选举的法理依据在中央及港府身上,即使打官司郭卓坚都会败诉。
建制“提醒”港法院没有“违宪审查权”
郭卓坚本月3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禁制令,禁止把立法会议员任期由4年延长至5年,质疑违反《基本法》第69条规定立法会任期4年一届。不过,有关申请引来建制派嘲讽,指特区政府根本无提出过延长本届立法会任期至5年,而只是决定押后选举一年。
更多人批评的是,人大常委会快将开会讨论,郭卓坚此时提出司法覆核是“刻意挑战中央权威”,全国侨联副主席卢文端今日(5日)就撰文指,中央已表明将就立法会真空期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决定,此前特区法院若批予司法覆核许可,“不仅于情于理于法不合,而且将严重违背所需遵循的宪制秩序。”
法律界消息:司法覆核获批成数高
有法律界人士质疑,早前郭卓坚已遭律政司入禀颁令破产,是否仍有权利可向法院申请司法覆核。对于郭在今次案件一如以往申请法援,消息指,郭要求聘用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作为其代表律师,该人担心若其法援及覆核申请获批,则等同“一条龙服务”,由纳税人付款予其打官司。
人大常委会将于本月8至11日开会,料就真空期问题作出决定,该法律界中人指,若高院赶及在本月11日前批出司法覆核许可并开庭审理,担心或有机会判郭胜诉,但届时港府仍可提出上诉。
若高院在本月11日后才开庭审理,由于人大常委会届时已公布其决定,该人相信法庭将难以处理此案件,因在去年高等法院裁定港府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违宪时,人大法工委已清楚指明香港法院没有“违宪审查权”。
张国钧:人大决定后港法院无权挑战
本身是律师的行会成员、民建联张国钧认为,原则上港人可就行政机关的决定,向司法机关提出司法覆核要求,但他看不到今次有任何理据可就政府决定提出挑战。
张国钧强调,当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香港法院无权就其决定提出挑战,又批评郭卓坚经常提出司法覆核,相信对方决定并无经过深思熟虑。
刘兆佳:中央担心法院判案“出人意表”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近年法院行为存在不确认性,中央部分人对法官判案摸不著头脑,甚至认为他们不熟悉《基本法》及中央对港方针,故有人在人大常委会作决定前提司法覆核,中央可能担心法院作出“出人意表”的决定,节外生枝。
他举例指,去年高等法院裁定港府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违宪,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即反驳指香港法院没有“违宪审查权”。刘兆佳相信法院受理今次司法覆核机会不大,即使受理并裁定政府败诉,人大常委会亦可作出决定,指出港府有权引用《紧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