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延期|至少4议席空缺未填补 补选与否视乎1关键因素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越趋严重,政府宣布今年9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将押后一年,至2021年9月才进行。
为解决立法会期“真空”问题,消息指政府将提呈人大决议,令本届立法会延长一年。在经历宣誓及“DQ”案后,现时立法会有4个议席空缺,倘立法会会期延长一年,是否意味选管会有足够时间,为悬空的议席进行补选?
今届议会原本由70名议员组成,惟梁国雄于2016年宣誓风波中被取消议员资格后,一直上诉至今,其议席一直空缺;同时,区诺轩和范国威亦因周庭及刘颕匡提出的选举呈请得直,而被裁定“非妥为当选”,去年12月即时失去议席。
立法会今年1月3日刊宪宣布议席出缺,选管会其后指出,据《立法会条例》规定,议席补选不得在立法会现届任期结束前的4个月内举行,即限期为今年5月31日或之前。选管会解释,考虑到去年区议会选举遇到前所未有挑战,并预计补选筹备工作需时逾6个月,故当时未能安排补选。
最后一个已空缺的议席,是今年5月被委任为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原来的劳工界议席。该议席当时同样由于接近换届选举,未及安排补选。4人议席悬空至今,令现届立法会只余66名议员。
陈凯欣被裁定非妥为当选 因上诉暂保议席
此外,在2018年立法会九龙西补选中当选的陈凯欣,亦因法庭在5月裁定由刘小丽提出的选举呈请胜诉,被裁定为“非妥为当选”,惟陈决定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暂未排期进行聆讯,得以暂时保留议员身份。倘陈凯欣败诉,将即时失去议席,在选举押后一年的前提下,未知是否亦需举行补选?
消息:视乎林郑以何种方式延长立法会会期
据了解,由于今届立法会会期将于9月30日完结,如何延长一年目前有三个可能性,包括由特首林郑月娥引用《立法会条例》,在立法会任期结束后,要求立法会主席召开紧急会议,以及由中央委命为期一年的“临时立法会”,在这两情况下,变相认定立法会4年一届会期已结束,选管会将不会就悬空议席举行补选。
但如果政府提呈人大决议,令本届立法会延长一年,换言之,今年10月1日起至明年9月30日将是本届立法会第五年任期,在多出的一年下,选管会将有足够时间举行补选。但消息人士指,由于没有先例可循,要待政府正式公布选举及任期安排后,才能有下一步决定,目前仍是言之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