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被问能否保障新闻自由 林郑反讽:先100%确保记者不犯法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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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上周生效,社会大众对于法例会否影响既有的言论、新闻、出版等自由抱有疑虑。特首林郑月娥今日(7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以英语回应记者提问,指如果记者可以保证100%不会触犯国安法,她也可以保证不影响记者工作。
未回应唱《愿荣光》是否非法
英文网媒《Hong Kong Free Press》记者提问,指香港外国记者会(FCC)十分关注新闻自由,已去信特区政府,要求保证记者的工作、报道内容不被移除,能否在此回应相关问题。
林郑指,如果FCC和所有记者都可以100%保证,不会触犯国安法的条文,那她也可以做同样的保证。她指,条例的实行不是她在这里保证什么的问题,而是禁止4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她强调,国安法第四条已列明会尊重和保障人权和自由,包括新闻自由。
该记者又问到,港人热门通讯软件和社交媒体Telegram、Facebook、WhatsApp先后宣布,暂时拒绝香港官方索取用户资料的请求,政府有何回应;抗争阵营的歌曲《愿荣光归香港》歌词,包括示威口号“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政府上周单方面宣称口号涉及港独、违反国安法,那政府是否会再宣布该歌曲为非法。
林郑未有正面回应这两条问题,只表示国安法是全国性法律,和一般所熟悉的程序不同,社会上有人不明白是可以理解,时间、事实会反映一切,法例不会影响自由,而是会助香港重回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