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曾钰成“爆料”:原定刑期3至10年 初审后“加辣”

撰文: 周礼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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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国安法在6月30日实施,各罪行严重者可被判终身监禁,但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在人大常委会初审国安法草案时曾表示,刑罚是监禁3至10年,但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国安法后,谭耀宗改口称自己“睇漏眼”,看漏“终身监禁”一项。
不过,谭耀宗的党友、民建联创党主席曾钰成在一个网上论坛指,当初国安法的刑期,的确曾经如谭耀宗所指,本身是最低3年至10年,但草案经过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后,被认为“不够辣”,刑期才调整至包括终身监禁。

曾钰成表示,有关国安法的刑期包括无期徒刑一事,是法案审议时所作的改动。(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曾钰成出席普罗政治学苑时事论坛时,被同场的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问到,谭耀宗是否真的在国安法量刑一事上“搞错咗”,他立即回应指,并非谭耀宗搞错,而是量刑起点“真系改㗎!”他相信,法案经过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之后,吸纳了有关方面的建议,被认为“不够辣”,刑期才被改动至包括终身监禁。

主持节目的前立法会议员黄毓民相信,有关改动是在法案审议的最终阶段有所调整,即6月28至30日的会议时作出,又指有关的草拟文本早已写好。田北俊回应指,以往人大常委会审议法案时,很少作真的对草案作改动,认为事件如属实,他感到奇怪。

全国人大常委、民建联会务顾问谭耀宗。(资料图片)

谭耀宗7月2日在电台节目上,曾解释他改变有关刑期的说法,指自己最初是“睇漏眼”,因此曾表示香港国安法的刑罚是监禁3至10年,而草拟文本已列明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他当时指,认为有关安排与外国不少国家安全法例一致,希望有阻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