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涂谨申批警方有杀错冇放过 忧国安人员在港“打横行”
港区国安法前日(6月30日)晚上生效,昨日有大批市民上街反对国安法,警方截至昨晚10时拘捕至少370人,当中10人被指涉嫌违反国安法。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在港台节目中表示,昨日警方执法的行动,明显是“有杀错,无放过”,向北京展示姿态,单纯藏有港独标语旗帜都被捕,是太过分。
他又提到,国安法具体条文有许多地方都非常可怕,例如国安公署人员不受香港机构监管,日后可在香港“打横行”,即使发现国安人员违法,市民都不知如何投诉;外国人在外地说过被认为“违反港区国安法”的言论,竟然也受法例限制,到时“几十亿人都怕咗你”,影响别国的国家安全。
▼国安法刊宪 七一各区情况▼
涂谨申指,昨日有示威现场人士只因藏有港独相关标语,都被指违反国安法被捕。他指在国际人权公约中,如果没有实际其他行为都不会触犯相关法例,国安也没有即时受到危害,不知警方内部如何理解法例。
《明报》引述警方消息指,咨询法律意见后认为在游行现场或公众地方如商场高呼“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将会违法,因口号源于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而他过往曾提出港独。涂谨申指,这个说法相当危险,因为一个口号不同人可以有不同解读,如果有某个人撰文指某口号是港独,其他人说相关的话都被当成港独,那定义就可以无限延伸。
涂谨申认为,法律上需要先证明该人是否有主观意思提倡某件事,指控才可成立,但现时证明的过程都不用。他坦言,相信警方的行动是“有杀错冇放过”,向北京展示出“好有决心”,任何行为一沾边就“拉咗先”,事后再罗织罪证。
指条例“无远弗届”
有关《港区国安法》具体内容,涂谨申认为有许多内容都相当可怕,例如第六十条指驻港国安公署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香港管辖。他指,1997年回归前许多港人的恐惧,就是在于国安人员、公安在香港“打横行”。一旦这些人员日后在香港违法,警察见到他们又不敢保障市民权利,法院又管辖不了,何来“须遵守香港法律”之说。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引述第五十条指,国安人员“依法接受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但涂谨申指现时香港的法律管不到他们,香港人变相只能向内地国安部门“投诉”,质疑这实际上是否可行。最严重的是,到底这些国安人员是真的完全在做国安工作,不受公众监察。
至于第三十八条提到,不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以外针对香港实施的犯罪行为,也适用本法。涂谨申指这是“全世界震动”,当该人在自己的国内自由表达政见,如讨论香港前途问题,被中国/香港政府认为犯罪,日后只要到香港甚或在香港转机,都可以被拘捕。甚至如果认真执行,与香港/中国有逃犯移交协议的地方的国民,都可能受到牵连。
涂谨申指,第三十八条牵连甚广,反问在台湾支持蔡英文当总统的八百多万人,如果公开讨论、支持某种主张,会否都被指“台独”,受到港区国安法的分裂罪影响。他指如果真的如此无远弗届,全世界“几十亿人都怕咗你”,这一并影响全世界的学术自由和言论自由,同时威胁其他国家的安全,因为他们都需要保护自己人民的安全。
有说法指部分先进国家都有类似条文,规管境外人士,涂谨申指这视乎国际体系是否相信该国家是尊重人权,有些国家的法例中,对方需要做到“武力攻打领土”的层面,才会受到法例影响,但现时香港连被指藏有港独标语都会被捕,很难令人信服。
谭耀宗:觉得标语可能有问题就自行避开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指,昨日七一示威的情况,与去年相比参与人数和暴力程度都低很多,不过仍然有人触犯国安法。
被问到官方原先指法例只针对“极少数人”,但首日就有10人涉相关罪行被捕,是否表示条例过辣,谭耀宗认为不是,因为如果过辣就不会有人尝试触碰。他呼吁,市民不要再以身试法,这对香港社会、国家、自己都没有好处。有关法例震慑力,他指法例通过前有部分团体被指港独有关,都自行解散,他认为是“好事”。
至于有人因藏有港独相关标语被捕,谭耀宗指个人认为藏有而被捕也属正常,当然情节是否严重、有没有背后组织、行动,警方会调查,最后看律政署的决定,但他认为起码表面上有抵触。有关“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标语,谭耀宗认为有问题,至于市民会否因为戴有相关饰物而堕法网,他指“如果你觉得有问题咪尽量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