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公民力量要求DQ反国安法议员 斥等同不拥护基本法
撰文: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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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港区国安法》草案,上周透过新华社公开的说明中,提及由特首负责指定法官审理国安案件、由中央委派官员担任国安委顾问等内容均备受社会争议,多名民主派人士、区议员及立法会议员连日来举行街站反对立法,而泛民区议员亦曾就此于月初召开“区议会联合会议”。
建制组织公民力量今日(24日)到政总外请愿,希望港府严正跟进及针对不拥护《基本法》的议员,作出严格及合理的惩处。公民力量成员李梓敬认为,有关区议员及立法会议员无视国家安全及人大委员会的决定,公然作出乱港行为及反对为国家安全立法,相当于否定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他又指政府的公帑应该用得其所,而非用在任何破坏香港法治及制度的行为及活动上。
公民力量今日到政府总部门外请愿。李梓敬指,对于公然不拥护基本法的议员,当局应严正考虑依法取消这些乱港份子的职位资格,绝不可容忍任何破坏香港法治的行为。
公民力量发言人林宇星则表示,中央制订港区国安法是绝对明智的抉择,对香港社会而言是一场及时雨。另一成员陈志豪指,国家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港区国安法”符合国家宪法与基本法,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完善了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的体制、法制及执行机制,有利于香港的社会政治稳定,符合国家与香港的利益。泛民议员公然反对“港区国安法”,相当于反对堵塞香港在国家安全上的缺口,无视香港过去多年因欠缺维护国家安全机制所导致的乱象,是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