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中央管辖极特殊案件 谭耀宗:移交内地审讯是选项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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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本周四至周六在北京举行。《新华社》昨晚发稿,引述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指,将会加快制定“港版国安法”。
全国大常委谭耀宗表示,“港版国安法”并无放在今次会议议程,仅提到要加快制定,未必会在今次会上审议,又指人大虽可加开会议,但未收到通知。
对于港澳办指中央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拥有管辖权,谭耀宗说相信所谓特殊情况会牵涉到外交行为,例如外国势力在港干预香港事务。又称若中央认为有关案件不应该由香港法院处理,将被告人移交内地审讯会是一个选项。
料特殊案件涉外交行为
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日前指,港区国安法的绝大部分工作,包括执法及司法工作应该必须由特区完成,中央也应该保留在“极其特殊情况”下的管辖权。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今早(17日)接受港台节目访问时表示,一直以来国家安全范畴都是中央职责,邓中华的讲话带出讯息指,若然在香港发生有关事件,大部份案件会在香港审讯,除非发生极特殊情况。
谭耀宗强调,中央的管辖权符合宪法,与《基本法》没有抵触,亦不会削弱香港司法权,因为《基本法》19条规定国防外交及国家行为的管辖权在于中央。
至于什么情况属国家行为,谭耀宗指,既然中央明言是“极其特殊”的案件,相信会牵涉到外交行为,例如外国势力在港干预香港事务。被问到被告人会否被移交内地审讯,谭耀宗称,“若中央认为有必要,不应该由香港法院处理,这也是一个选项。”
他表示,即使日后中央要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亦会与特区相应机构合作协调,对香港提指示。因中央国安机构掌握外交情报分析,而香港部门过往只处理社会治安问题,无相关经验,需要国安机构给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