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李家超:执行国安法警员须过品格审查 符三大条件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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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会议上月通过港区国安法的决定草案,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具体法律,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日前表示,警队正研究设置专责队伍,准备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后即时执法。
李家超今早(14日)无线电视节目《讲清讲楚》中表示,警队新设立专责队伍,是为了更好履行法律。他透露,新设部门的成员要通过品格审查,并至少要符合三项准则,包括对香港的忠诚度、遵守保密原则,以及对维护国家安全的看法及理念符合当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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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哥”统领 部门人手视乎条文规定

根据李家超早前的说法,新部门会由警务处处长邓炳强领导,有情报搜集、调查和培训的职能,预备在法例通过的第一天就投入运作。保安局其后指,警队计划就相关执法事宜成立一个专责小组,人员数量按需要设定。

李家超今日在节目表示,执法不一定指在条例生效首日即作拘捕行动,新设机构是为了履行法律责任,这也是全国人大决定的一部分。他提到,新成立的队伍日后要专业化,才能提升部门效益,同时亦会安排相关法律专家提供支援。其他纪律部队亦可在一定程度上帮忙,因为不同部队都有各自的反恐经验,但总体都是以警队为主力。

至于专责队伍的实际人手,李家超表示要视乎条文要求而定,该队伍成员要有很强的分析能力、洞悉力,也要通过品格审查,包括对香港的忠诚度、遵守保密原则、对维护国家安全的看法及理念符合当局的要求等。他强调,新设机构要对付的对手可能非常聪明,是高手,擅于隐藏行动。

一提到扩大编制,自然涉及向立法会申请拨款。被问到有否评估申请拨款的难度,李家超指社会上不同人士会有不见意见,对新机构希望了解多些是正常,政府会努力向社会各界,包括向传媒解说。他认为,国安法在法律上都已颁令,道理上也应支持,才可保香港安定太平。

警队将设立新部门,专责处理国安法案件。(资料图片)

可倣澳门设国安委员会

李家超又指,国安法的执法需要符合《基本法》及普通法原则,港人生活会继续受到保障,本港亦可参考澳门设立由特首负责的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做法:“重点是一定要向特首汇报,因为涉及国家层面的事,而特首是一个向国家一定要负责的最高代表。”但他强调两地情况有一定分别,日后亦会有需要与内地就国安情况定期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