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警队设新部门执法 容海恩料同时向警务处、中央负责
撰文: 林剑
出版:更新: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较早前受访表示,香港警方将设立新部门执行港区国安法,并会由警务处处长邓炳强领导,主要负责收集情报、调查和训练人员。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容海恩于港台节目中表示,由警队做上述工作相当合理,又预料该部门日后将会同时向香港警务处,以及中央国安部门负责。
容海恩指,现时香港执法调查的工作都是由警方处理,因此由他们做上述工作相当正常,香港的法制亦做得到。至于立法后是否需要加大警方调查范围及权力,可以再讨论。
全国人大有关订立港区国安法的决定中,提及“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容海恩认为,该决定亦没有写明一定是内地机构执行,香港警队成立新部门,也可以算是那个“机构”之一。至于日后该部门应该香港警务处还是中央国安部门负责,容认为“两边都要”,内地当局根据该决定,责成香港警务处做国安工作,执行和研究法律,这亦是一国两制的体现。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委员林卓廷认为,李家超的说法不清晰,两地执法部门到底是从属还是合作关系,没有说明过。他又质疑,一旦通过立即执法的说法危险,因为国安法属复杂的法律,于香港又没有公开咨询过,实行是要有很多程序、指引、配套,确保执法时不滥用程序,认为李家超说法误导公众。
不过林卓廷指,不论是香港警队还是内地机关执法,效果都没有大分别,未来内地国安机构都会实际指挥香港警队执法,现时只是找香港警察做“马前卒”,分野不大。他亦估计,新部门编制可能比港英时期警队的政治部更庞大,又担心以香港警队过去一年对示威的执法纪录,如果再将内地执法的一套带下来,侵犯人权问题会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