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27日恢复二读列议程首位 政制局FB解画:非政治原因

撰文: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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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日前去信立法会现任内会主席李慧琼,指立法会应优先处理《国歌法》及《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官员将按议事规则与内会主席磋商后,向立法会秘书处作出预告,在本月27日恢复二读辩论。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今晚(15日)在Facebook上载帖文,指有人质疑国歌法排在议程首位是基于政治原因,政制局解释指,由于在10条即将恢复二读辩论的条例草案中,《国歌条例草案》最早提交至立法会首读和二读,因此安排是绝对合理。

帖文提到,《国歌法》于2017年11月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根据《基本法》第18条的规定,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在香港实施《国歌法》。当局的立法工作在2018年初展开,经过一年多的讨论、意见收集、法案草拟,以及17次法案委员会会议深入讨论,《条例草案》去年中已准备好恢复二读辩论。

政制局表示,为加深市民对《条例草案》的认识,以及释除不必要的疑虑,将会为大家“温故知新”,并标记“#国歌属于我和你”、“#尊重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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