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拟恢复二读 陈淑庄斥政治决定 梁美芬:中央或直接颁布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去信立法会现届内会主席李慧琼表示,乐见上周五召开会特别会议突破困局,建议立法会在本月27日的大会,应优先恢复《国歌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陈淑庄表示,《国歌法》较《商标修订条例草案》迟交上内会,但政府却将《国歌法》首位处理,形容此举是政治决定。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则指,若本年7月立法会会议结束前仍未能成功透过本地立法,中央或可能按照《基本法》第18条直接颁布。
现届内会主席李慧琼称,今日接获张建宗的函件,要求5月27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对10项法案恢复二读辩论,她称若7月立法会会期中止前未能完成审议的法案都会失效,为了让上述法案能在本届立法会余下时间完成立法程序,她根据《议事规则》第54(5) 条的关规定同意有关法案恢复二读辩论。
陈淑庄续指,民主派要求梁君彦及立法会法律顾问,尽快公开整份早前寻求处理内会主席权力的法律理据。她提醒政府,去年同一时间立法会正审议修订《逃犯条例》草案委员会,结果出现“闹双胞”局面,最终更引发香港多月来的政治动荡,她促请政府在这敏感时刻做决定前应谨慎思考。
梁美芬认为,国歌法透过本地立法,较适合香港的政治和法律文化,但她认为,如本年7月立法会会期结束前仍未能透过本地立法,令条例失效的话,中央或很有可能按照《基本法》第18条直接颁布。她又呼吁民主派议员不要在议会以肢体冲突试图阻挡《国歌法》。
李慧琼:据《议事规则》规定 同意对有关法案恢复二读辩论
李慧琼表示,10项法案中有两项法案的相关法案委员会早在去年已向内会汇报其商议结果,当时内会对该等法案恢复二读并无异议,鉴于本届立法会会期只余两个多月,所有在7月立法会会期结束前未能完成审议的法案都会失效,为了让有关法案能在本届立法会余下时间完成立法程序,她将根据《议事规则》第54(5)条的相关规定同意对该等法案恢复二读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