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会风波|立会保安遭起底 私隐专员:令人不齿的个人资料武器化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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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上周五(8日)会议发生肢体冲突,民主派和建制派各自依据外聘法律意见“争位”,期间立法会保安被指偏帮建制派,助民建联李慧琼坐上主席位置,并听从李慧琼指示驱逐民主派。事后网上有人针对保安员作“起底”行为。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今日(10日)发声明,形容这是“令人不齿的个人资料武器化”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又批评有关行为令受害人“尤其在执行职务时受到不合理和不必要的压力和伤害”,将主动展开调查。

立法会5月8日的内会会议演变成肢体冲突,保安员被指偏帮建制派。(梁鹏威摄)

最高刑罚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

私隐专员指,进行这类“起底”行为,除了触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刑事罪行外,亦违反各地奉行的数据道德标准,更罔顾公共利益,定必不为法律所容和大众市民接受;《私隐条例》第64(2)条规定,任何人士在未经控制或管有资料者同意下,披露某资料当事人的任何个人资料,尤其是那些无辜的人士(包括被“起底”者的配偶和子女),而该项披露导致该资料当事人蒙受心理伤害,这种伤害大多来自恐吓,不论其意图如何,该人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是罚款港币100万元及监禁5年。

私隐专员又提到,高等法院已发出临时禁制令(HCA 2007/2019),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在基于互联网的媒介上传播或发布任何促进、鼓励或煽动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以造成香港境内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该禁制令亦禁止任何人故意协助、造成、怂使、促致、唆使、煽动、协助、教唆或授权他人从事上述行为。

私隐专员要求有关人士立即停止“起底”,并会去信涉事的社交网络平台立即移除有关帖文,公署亦会将涉嫌违反法庭禁制令的个案转介律政司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