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荣铿引法律意见:李慧琼无权主持内会其他议程 涉利益冲突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至今仍未选出正、副主席,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早前咨询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及孙靖干的意见,认为现任内会主席李慧琼,有权在郭荣铿主持的内会未选出主席前,召开内会特别会议。李慧琼随即宣布,明日将召开两个内会,早上会议继续选主席,下午将召开“特别内务委员会”,跟进有关的法律文件。
民主派早前亦咨询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名誉资深大律师陈文敏及三名大律师的法律意见。公民党郭荣铿今(7日) 表示,他们审视《议事规则》的历史和背景后,指内会一日未选出主席,现任主席李慧琼无权处理选举以外的任何事项,如被提名则由内委会副主席负责,否则会造成“好大的缺口”,更涉及利益冲突和滥权,认为梁君彦寻求的外间法律意见“站不住脚”。
对于戴启思的法律意见,郭荣铿称理据非常充分,认为若有任何法律意见可以向他提出。郭荣铿称,会将法律意见发给全体内会委员和梁君彦。郭荣铿亦补充,法律意见指出,他早前所处理的一切事项,如处理议员提出的动议等,都是应有的权力。
郭荣铿称,明日他会一如既往按《议事规则》主持会议,明日下午召开的会议应该是选举主席,而不是秘书处发出通告所指的紧急事项,重申李慧琼无权处理。
至于他会否在下午会议照常到主席台主持会议,他称预计上午的会议将有议员提出关于下午会议和权力限制的问题,他会听取意见后再作出相应裁决。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陈淑庄表示,法律意见与立法会法律顾问大致相同,如李慧琼作为主席候选人,仍有权主持会议将会涉及利益冲突和滥权,形容此举是嘲弄《议事规则》和《内务守则》。
陈淑庄认为,建制派应悬崖勒马,而非输打赢要。
陈淑庄续称,法律意见提出,内会的“紧急事项”并没有客观定义,她担心若扩大现届内会主席的权力,将带来长远的利益冲突问题,甚至会延伸至其他委员会。对有报道指梁君彦外聘的法律意见有部分未有公开,陈淑庄质疑梁君彦为何“收收埋埋”,部分内容完全不谈,全体民主派议员将会去信梁君彦,要求尽快交代。
议会阵线毛孟静表示,余若海的法律意见提到现任内会主席“咩权力都有”,质疑为何现任主席不能暂代梁君彦主持大会。公民党杨岳桥指,民主派咨询的法律意见将会向全港市民公开,批评梁君彦却不肯公开用公帑寻求的法律意见。
梁君彦在立法会大会完会后被问及事件,他仅称部分内容只提供予主席,因担心会引起法律诉讼;李慧琼则指,现时仍未接获民主派寻求的法律意见,仅重申原则上郭荣铿只能够负责进入选主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