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琼周五开两次内会 早上选主席 下午商外间法律意见
撰文: 郑榕笛
出版:更新: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本会期至今半年仍未选出正副主席,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今日(5月4日)公开外聘资深大律师的法律意见,指内会在未选出新任主席前,上一个立法年度的主席仍有一般的权力,即现任内会主席李慧琼有权召开会议以处理内会事务,特别是急切或重要事务。
李慧琼表示,将会在星期五(8日) 按照《议事规则》及《内务守则》所赋予权力召开两个内务委员会。早上内会继续选举内会正、副主席,由副主席、公民党郭荣铿主持;下午由她主持特别内务委员会,跟进由梁君彦外聘法律意见及立法会法律事务部的相关事宜,及后会跟进其他事项。
民主派议员认为,梁君彦外聘法律意见是破坏内会既有程序,李慧琼回应指,过往内会主席选举都是在短时间内完成,“大家要了解实际是谁在破坏传统。”她又指,若周五早上可以完成选举,之后的议程会由新主席决定,因此关键仍然是先选出主席。
李慧琼强调,一切都是按《议事规则》及《内务守则》所赋予权力行事,又指不希望届时会出现乱局。被问到会否在周五下午的特别内委会上处理内会积压事务,李慧琼表示,届时会让委员在会议上讨论及发表意见,最后由她作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