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宗吁内会尽快选出主席 续停摆势令多项法案付诸流水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至今召开第16次会议,仍未能选出正、副主席。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向政务司司长提出书面质询,问及政府会否参考将《雇佣条例》交由人力事务委员处理的做法,研究其他法案的立法程序如何进行。葛珮帆亦问到,有否评估14项法案的立法程序若未能在立法会任期完结前完成对社会整体运作有何影响。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回复时表示,政府在本年度向立法会提交15项法案,除了《2020年拨款条例草案》及《雇佣条例》外,余下13项法案在首读后,立法程序已停滞不前。张建宗又指,因该13项法案已按照《议事规则》第54(4) 交付内会处理,故程序上不能参照《雇佣条例》的做法。
张建宗呼吁,立法会应尽快选出内会正副主席,让内会恢复正常运作,并尽快根据一贯程序决定会否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法案。他强调,所有未能在本届立法会任期完结前完成审议并通过的法案即告失效,“如果内会持续停摆,所有政府、立法会及各持分者在政策上下的功夫都会付诸流水,严重影响经济。”
张建宗表示,内会是立法会重要齿轮,旨在为立法会会议准备及商议与立法会事务有关的事宜,而内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审议已提交立法会的法案,以及在立法会会议席上提交立法会批准的附属法例。内会亦可成立法案委员会研究该等法案,监察有关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工作进度。不过张建宗称,自去年10月起,内会举行16个会议,经过逾30小时讨论后仍未能选出今个会期的正副主席,令内会完全停摆,不能正常运作。
张建宗指,截至本年4月28日,立法会现正审议26项政府提交的法案,包括11项于上两年度首读并已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的法案,及15项在本立法年度提交的法案。其中除了《2020年拨款条例草案》,《雇佣条例》已交付人力事务委员会处理,张建宗称虽然此举不是依循一般做法,但有关安排仍在符合《议事规则》的情况下进行立法工作。张建宗又指,余下的13项法案已按照《议事规则》第54(4) 交付内会处理,故程序上不能参照《雇佣条例》的做法。
张建宗亦强烈呼吁立法会尽快选出内会正、副主席,让内会可恢复正常运作,并尽快根据一贯程序决定会否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法案。他强调,政府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同时希望议员能利用会议时间,尽快完成审议大量积压的法案,让法案能尽快在本届立法会任期完结前获得立法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