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铭、区诺轩、李卓人等10多人被捕 涉非法集结

撰文: 潘希桥 陈绰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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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18日)突然高调拘捕多名泛民政治人物,包括民主党元老李柱铭、街工立法会议员梁耀忠、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及梁国雄、工党李卓人、社民连主席吴文远、民阵副主席陈皓桓等人,据悉被捕原因涉及非法集会及去年的反修例示威活动。

警方今日就反修例运动进行大举搜捕,10多名民主派人士被捕。

区诺轩Facebook专页早上发文,指区被警方上门拘捕,相信与去年八月反送中示威活动有关。目前未知被捕罪名,团队已安排律师跟进,专页指至今是区诺轩第三次遭到警方拘捕,他亦有一宗案件于下周五判刑。专页又指民主党元老李柱铭、民主党立法会议员何俊仁亦同遭拘捕。

社民连今早在Facebook专页表示,警察分别上门拘捕社民连主席黄浩铭、副主席梁国雄及秘书长吴文远,另外之工党李卓人亦被捕,原因为组织8月18日及10月1日两次游行,现正前往长沙湾警署。吴文远则涉及参与及组织去年10月1日及10月20日的游行,被捕往长沙湾警署。

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早上亦在Facebook专页确认,民主党立法会议员何俊仁、资深党员李柱铭、杨森、单仲偕以及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遭警方拘捕。据了解,民主党蔡耀昌中午时分亦在家被捕,而去年10月1日游行的衣服、裤和鞋均被检走,现被带到大屿北警署。有指公民党吴霭仪在下午亦被拘捕。

职工盟其后在Facebook专页发文,指李卓人遭6名警方在上午约11时拘捕,指他于8月18日及10月1日组织未经批准非法集会,并搜查及带走他曾于游行中穿著的T-Shirt。职工盟其后发声明,称对强烈谴责当局行径,形容是政治大清算,要求立即释放所有被捕人士。民阵其后亦发表声明抗议拘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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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根据《警队条例》(第232章)第10条,警队有责任采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够理由予以拘捕的人。有关的拘捕行动是根据警方调查所得的证据而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法例行事。

保安局指,在香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人可以凌驾法律或犯了法而不需面对后果。如果有证据显示任何人犯法,无论他/她是甚么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对法律制裁,无人可享有特权。警方必定会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处理。

部分被捕人士被警方带送到长沙湾警署。(廖雁雄摄)

疑被捕人士                          送往的警署

区诺轩 秀茂坪警署
李柱铭  中区警署
何俊仁 北角警署
杨森 西区警署
何秀兰 香港仔警署
蔡耀昌 大屿北警署
梁国雄 牛头角警署
吴文远 长沙湾警署
黄浩铭 沙田警署
李卓人 长沙湾警署
陈皓桓 荃湾警署
吴霭仪 中区警署
单仲偕 葵涌警署
梁耀忠 油麻地警署
社民连秘书长吴文远被警方带往长沙湾警署。(廖雁雄摄)
莫乃光陪同单仲偕离开葵涌警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