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禁逾4人聚集惹质疑 政府消息:将有Q&A解答市民关注
撰文: 彭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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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俗称武汉肺炎)持续扩散,特首林郑月娥昨日(27日)宣布,禁止于公众地方进行多于4人的群组聚集,明日(29日)零时生效,有效期为14日。
根据政府文件,有12种情况将可获豁免,但规例仍存在不少灰色地带,政府消息指,今日内将公布一份文件,当中列明一些日常情况会否犯法,供市民参考。
政府表示,卫生署署长可为施行《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委任任何公职人员为获授权人员。获授权人员可索取个人资料及查阅身分证明文件,并有解散受禁群组聚集的权力。
政府消息指,由于有关规例是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订立,故执法工作是由卫生署负责。但卫生署署长会委任谁人执法?是否包括警方?消息强调,署长会委任一批公职人员执法,最重要仍是靠市民自律,但若最后未能有效执法,不排除警方需要介入。
至于若市民在街上见到有多于4人的群组聚集,能否致电热线举报?消息指,政府暂未有相关计划,目前市民只可举报违反检疫令者。
《香港01》正向卫生署查询如何执法,暂未获回复。
▼防疫辣招 禁四人以上聚集 关闭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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