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丽琼被捕】民主派:煽动意图罪如现成版23条 斥制造白色恐怖
撰文: 罗家晴 吴倬安 邓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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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中西区区议会主席郑丽琼昨日(25日)深夜遭警方拘捕,被警方以涉嫌干犯“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拘捕。郑丽琼在葵涌警署被通宵扣查后,今午获准以一万元保释外出。
民主派议员今(26日)召开记者会,民主派会议召集人陈淑庄表示,新一届区议会运作仅数月,巳有三名区议会主席被捕,质疑政府“公报私仇,滥捕、滥告。”公民党郭荣铿指,煽动意图罪是一条过时的殖民地条例,与现时的人权法及言论自由条例有抵触,质疑政府明显是政治检控,意图制造白色恐怖。
法律界郭荣铿表示,警方使用刑事条例第九条的煽动意图罪,是一条过时的殖民地法例,对上一次使用巳是1952年。他强调联合国早巳表明条例过时应该废除,质疑政府引用这条条例打压异己。郭荣铿又指,一般而言,如有人违反临时禁制令会被控藐视法庭,但政府却动用这条“生锈”的条例,可见背后的政治动机。
杨岳桥批评,警方连郑丽琼转载的内容有何煽动性都回答得模糊不清,斥警方“为拉而拉”,制造白色恐怖,认为政府目的除了为“震慑郑丽琼,震慑中西区议会、亦为震慑香港人”。杨岳桥又反问,郑丽琼到底做了甚么天大错事,要警方凌晨事份将她拘捕。
陈淑庄认为政府用煽动意图罪是“贼佬试沙煲”,“今次唔中就试下一条,再唔得就23条立法”;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则指,煽动意图罪如“香港现有的23条”,强调这条是殖民地时代的恶法,认为政府想以此案例测试“现有的23条”是否能够告得入,而法庭的判决将成为未来《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蓝本。
郑丽琼获准以一万元保释,下午在立法会议员许智峰、邝俊宇及多名中西区区议员陪同下离开葵涌警署。郑丽琼向在场记者表示,多谢大家关心,案件已交由律师处理,许智峰则指,郑丽琼现时身体较虚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