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林村土地“被规划” 村民批城规会偏帮财团 要求拒批申请
去年,恒地(0012)及会德丰(0020)透过其关连公司,向城规会申请更改大埔林村一带的土地用途。大埔林村的居民联同社民连梁国雄今日(30日)向立法会申诉部投诉,抗议两大财团绕过通知村民的程序直接提出申请,有违城规会的指引,要求拒绝处理其申请,并要求立法会议员、土地正义联盟朱凯廸及工党的张超雄,于下月7日的城规会会议中反对申请及提出质询。
城规会规定要通知住户 有村落不见通知
根据城规会指引31(A),申请人在申请更改土地用途前,必须取得受影响业权人或通知业权人,应以邮寄方式通知受影响人士,如果土地拥有人的邮寄地址不完整、土地注册处没有其邮寄地址或是土地拥有人达50人以上,申请人可登报及在申请地方或附近的当眼处贴出申请通知。
新屋排村的村民郭先生表示,即使所住的地方为受影响范围,但村内公告栏及附近巴士站均没有看到相关告示,林村乡公所对此亦不知情。他指出,二众村民是由报章得知自己的土地将被改变用途。
郭先生引述发展商向村民表示,11月曾在社山村张贴公告,亦有部份社山村村民看到,惟未有提及其他受影响的村,其他村民向城规会投诉后,12月20日于钟屋村再看到相关公告。他认为做法不合理,村民一直在原址居住,亦有邮寄地址,申请人可以邮寄通知受影响业主,认为被通知是最基本权利,发展商的做法违反城规会的指引,因此要求城规会拒绝其申请。
村民斥发展商倾倒泥头致水浸
另外,发展商在申请书中表示,大量土地都处于闲置及休耕状态,以不能复耕为由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村民反驳指只有发展商拥有的78%土地属闲置状态,其余地段有人居住,非荒废土地。村民斥责发展商早前在土地上倾倒泥头,填高土地达1公尺,并以锌板围封,引致附近村落在雨季水浸及膝。村民指是次申请将在项目外沿建多个隔音墙,高达3至4公尺,或会加剧水浸情况,对村民构成更大危险,要求城规会对此进行调查,并请立法会议员在下月的城规会会议上提出质询。
根据城规会文件,申请涉及17.2公顷的土地,申请人要求将用途由农业改为住宅用地,称将兴建1,309个住宅单位,估计入住人口约3,365人,为目前林村谷人口的两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