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三种突发情况会停止选举 万一延期何时补选?
区议会选举今日(24日)举行,不少人关心在社会动荡时期能否顺利进行选举。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聂德权早前已经表示,当日如果出现3大情况,就有可能会延期。
聂德权在11月18日曾表示,如果选举当日发生暴力示威和威吓,堵塞道路或破坏交通设施,或者有人攻击投票站,选举就有可能延期。
为了确保选举顺利进行,政府已扩大禁止拉票区范围,又会加强警方巡逻。
翻查《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区议会)规例》以及《区议会条例》,如遇上不同情况,不同负责人士或部门有权延后选举。
以下各种情况,由不同负责人士或部门决定延后选举↓
因骚乱而押后全港选举 要由特首拍板
如果骚乱、公开暴力或任何危害公众健康或安全的事故,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都可以指示所有投票站和点票点的投票或点票全部押后。
而如果遇上热带气旋或其他恶劣天气,又或者遇上属于选举、投票或点票的具关键性的不妥当之处的事故,选举管理委员会就可以指示所有投票站和点票点的投票或点票全部押后。
单一选区所有票站停止 要由选管会决定
而如果出现热带气旋或其他恶劣天气,骚乱、公开暴力或任何危害公众健康或安全的事故,又或是出现属于选举、投票或点票的具关键性的不妥当之处的事故,选管会可按情况押后单一选区所有投票站或点票站的程序。
个别票站停止程序 票站主任可话事
至于个别投票站或点票站,则由投票站主任按照上述几项情况,去决定是否押后投票或点票程序。
延后1.5小时之内 即日继续选举
如果当日宣布延后程序,又在1个半小时之内能够恢复,投票完结时间就会顺延,令总投票时间不变。但如果延后程序之后1个半小时之内都未能恢复,即会押后选举至指定日期。
如押后选举,必须要在14日内指定日期补选,而今次区议会选举的暂定补选日期,为1星期之后的周日12月1日。
押后投票之后,计及原先投票时间及之后恢复投票的总时间,必须不少于原定的总投票时间。
在停止选举到补选期间,票站内物品应存放在站内的安全地方,如站内无安全地方,则需要放在邻近的警署或公共建筑物的安全地方,如同样没有上述地方,则应该存放在稳当的建筑物内。这些选举物件必须一直由投票站主任保管,投票站主任要对物品的安全及保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