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田北辰倡设“监警专员” 直接向特首负责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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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运动已持续逾6个月,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田北辰认为政府应“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另一方面仿效廉政公署,设立独立监警制度和监警专员,直接向特首负责,以加强社会信心。

监警会无足够调查权力

田北辰表示,反修例运动自7月开始,本质与反对修例越行越远,而市民最不满的,是对于警方和政府的处理手法。田北辰认为,现时监警会无足够调查权力,公众对监警制度不信任,“即使是钻石级的制度,亦无助解决当前社会困局”。

田北辰建议政府,一方面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另一方面仿效廉政公署,设立独立监警制度和监警专员。(吴倬安摄)

再促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田北辰建议政府“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另一方面仿效廉政公署,设立独立监警制度和监警专员,由专员领导团队,处理针对警察的投诉,专员则直接向特首负责。他警告,若现在不就监警制度作出长远改革,暴力冲突将无日无之,“日后世世代代或者会因为对政府不满,动辄使用暴力反对”。

被问到有否信心解决来自警方的阻力,田北辰直指,被监察者往往一定会有阻力,70年代廉政公署成立时,也有大量来自警方的阻力,指现时需要很多游说工作。

六、七十年代,香港贪污成风,社会怨气极大,民间出现“反贪污、捉葛柏”社会运动。时任港督麦理浩在1973年6月紧急委任最高法院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就香港贪污问题提交报告;同年10月,麦理浩按百里渠的建议,在《施政报告》提出要成立一个独立于警队的反贪机构,促成“总督特派廉政公署”在翌年2月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