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涉7.1进入立会会议厅 刘颕匡遭起诉下月13日提堂
撰文: 郑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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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本土学社前召集人、反修例活动之中观塘游行申请人刘颕匡,今(22日)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诉,指他在7月1日进入立法会会议厅范围,并将在12月13日于东区法院提堂。
刘颕匡在两个月内,两次因反修订运动被捕,8月24日他发起观塘区游行,游行最后演变成警民冲突,在游行完毕后刘与其他十多名义工被以涉嫌非法集结拘捕拘捕,他最后“踢保”成功。
其后,警方在9月尾展开搜捕,前后拘捕多名涉与7月1日立法会事件相关的人士,刘颕匡在9月30日遭警察以串谋刑毁和进入会议厅范围两罪拘捕。
艺人王宗尧亦在同日被捕。王于10月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押后至12月13日再讯,王获准以现金2,000元保释外出,不用遵守宵禁令,但期间不得离港、须于24小时内交出所有旅游证件,每星期到所属警署报到一次,及禁足涉案金钟一带。